加入日期: | 2014.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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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 | 深圳市 |
一、項目簡介 |
主要施工內容為屋面、外墻防水修復,內墻、門窗及老化線管維修。 具體內容詳見施工圖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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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工期和保修期 |
詳見采購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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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現場踏勘情況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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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建材參考品牌(非必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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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項目管理要求 |
詳見采購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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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付款方式 |
詳見采購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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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程量清單(見附件) |
碧嶺道班房工程量清單(根據造價站標底審核文件調整).rar | |||||||||||||||||||||||||||||||||||||||||||||||||||||||||||||||||||||||||||||||||||||||||||||||||||||||||||||||||||||||||||||||||||||||||||||||||||||||||||||||||||||||||||||||||||||||||||||||||||
八、圖紙(見附件) |
道班房施工圖.rar | |||||||||||||||||||||||||||||||||||||||||||||||||||||||||||||||||||||||||||||||||||||||||||||||||||||||||||||||||||||||||||||||||||||||||||||||||||||||||||||||||||||||||||||||||||||||||||||||||||
其他 |
坪山碧嶺道班房維修工程 采購需求
一、項目簡介 (一)工程內容:主要施工內容為屋面、外墻防水修復,內墻、門窗及老化線管維修。具體內容詳見施工圖紙 (見附件 )。 (二)設計單位名稱: (三)監理單位名稱: (本次采購不涉及設計、監理,且不包括設計、監理及前期咨詢等費用。) 二、投標人資格條件(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投標人必須先行注冊為深圳市政府采購中心的供應商,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投標人必須具備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三)投標人必須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 (四)近三年內(即至少從 2011年 3月開始起算,供應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從成立之日起算)無行賄犯罪記錄,由供應商營業執照住所地人民檢察院出具《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 2個月內有效,有效期到期日應在本項目的公告日之后。 (五)未被國家財政部等有關部委、廣東省和深圳市政府有關部門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標資格。 (六)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評標辦法:綜合評分法(詳見評標信息)。 四、工期要求:6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 2014年 月 日 五、資金來源: 2013年路隧資金 六、合同方式: 采用固定單價合同,最終結算以政府審計部門或造價管理部門審定價為準。 七、項目驗收質量評定標準: 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行業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等級。 八、工程量清單及標底費用編制依據 (一)工程量清單的計算規則 采用《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 GB50500-2013)及深圳市有關補充規范,采用綜合單價計價方式。工程量清單詳見附件。 (二)標底費用主要編制依據 1、《深圳市建設工程計價規程》( 2013年)、《深圳市建設工程計價費率標準》( 2013)。 2、《 2011深圳市房屋修繕工程消耗量定額》、《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標準( 2003)》、《深圳市裝飾工程消耗量標準( 2003)》、《深圳市安裝工程消耗量標準( 2003)》 3、工料機價格:按深圳市建設工程價格信息 2013年第 12期、深圳市交通工程造價管理站發布的“深圳市公路工程主要材料價格信息( 2013年 12月份)計取,不足部分按深圳市市場價計取。 九、投標報價要求 (一)投標報價要求 1、采購限額: 萬元,投標報價超過采購限額的按廢標處理。 (二)投標報價 1、除非采購人修改或更正招標文件,否則,投標人應按工程量清單中的項目和數量進行報價。 2、投標人應按工程量清單中列出的工程項目填報綜合單價和合價。任何有選擇的報價將不予接受,每一項目只允許有一個報價。投標人未填綜合單價或合價的工程項目,將被視為該項費用 已包括在其它有價款的綜合單價或合價內,任何與此有關的工程價款,采購人將不另行支付。 3、本工程涉及到的任何與土石方(包括棄土、棄渣、借土等)和建筑材料(包括建筑原材料、瀝青混凝土、水泥穩定層、混凝土及其他半成品材料等)的運距,均以投標人投標報價中的運距包干,結算時不予增減。本工程棄土場受納處置費視為已包括在其它有價款的綜合單價或合價內,采購人不另行計量支付。 4、建筑工程一切險及第三者責任險、工程意外傷害險等險種由中標人投標,其費用視為已包括在其它有價款的綜合單價或合價內,采購人不另行計量支付。 5、投標人應根據工程量清單所列進行平衡報價,采購人不接受不平衡報價。采購人有權在合同簽定前對中標候選人的投標報價在中標總價不變的前提下進行調整,使報價趨于合理,中標候選人應予以接受,否則采購人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 (一)本工程施工合同按以下標準合同文本執行 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道路大中修養護工程施工合同》 ( 2010年修訂版)。 (二)付款方式: 1、工程預付款: 本工程支付工程預付款,預付款金額為合同價的20%; 預付款的扣回:第一次支付進度款時一次性扣完。 2、期中計量支付: 不辦理期中計量和工程款支付,工程完工后一次性支付至合同價的 80%;工程竣(交)工驗收合格,且竣工結算經政府審計部門或造價管理部門審定后,支付至審定結算價款的 95%;剩余結算價款作為保留金在保修期滿后支付(不計利息)。 3、本工程屬政府投資,工程款的支付必須按《深圳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規定》、《深圳經濟特區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監督條例》及《深圳市財政局有關財政資金撥付辦法》等規定進行辦理。發包人只保證按合同中約定的時間辦理款項支付的審批手續,因政府其他部門審批導致工程付款延遲的,承包人不得因此要求發包人承擔相關責任。承包人有義務提供相關付款申請的憑證,因承包人提供的資料不齊全或不及時導致付款延遲的,概由承包人自行承擔。因建設資金不能落實導致本工程無法按期開工的情況不屬于發包人的違約,承包人不得因此向發包人索賠相關費用,但其工期可相應順延。 (三)項目管理要求 2、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承包人還應承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及風險,其相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工程量清單及預算中未列或少列,但施工圖設計中包含的工程量,視為隱含在投標人工程總報價中,結算時不予單獨計量,也不另行支付: ( 1)棄渣棄置應遵守深圳市相關管理部門的規定并辦理相關證件; ( 2)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土方、石方、建筑垃圾的二次倒運,以及運距的變化; ( 3)臺風、暴雨、高溫等不可抗力引起的機械設備及人員窩工、效率降低等; ( 4)承包人對施工工藝進行深化設計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 5)與各專業工程之間的配合費,與原結構的連接加固費用,發包人提供施工作業面的施工誤差、與原有管線交叉部位的處理等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 6)按工程管理有關要求實施的白蟻防治、已完工程保護等; ( 7)建(構)筑物因施工損壞而進行的恢復等; ( 8)各類吊頂的吊桿、吊件、配件等可能因安裝各類管線的原因需要調整、加強所引起的費用變化; ( 9)停水、停電、高溫等引起的機械設備、人員窩工、效率降低等; ( 10)為滿足電力、電信、消防、建設、環保等主管部門的調試、檢測、驗收等要求所發生的費用(含辦理相關手續的費用); ( 11)按規范要求進行防腐、防銹、防水、防火、收口收邊等措施處理,照明燈具的高溫部位靠近非 A級材料時應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 ( 12)合同中規定的由承包人承擔的其他工作及其費用。 4、變更價款的確定: ( 1)本合同工程量清單中有適用于變更工程項目單價的,經發包人同意可直接套用該單價。 ( 2)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的變更價款確定方法:首先按照財政預算限額的編制方法(信息價采 用 2013年第 12期的價格信息)計算出該項目的綜合單價,然后對比中標價相對財政預算限額的下浮比例對該綜合單價進行下浮調整,確定變更工程的項目單價,最終以相關審計單位審定為準。 ( 3)如果本工程的變更指示因承包人過錯、承包人違反合同或承包人責任造成的,則這種違約引起的任何額外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 5、承包人應進場的主要技術、管理人員違約 ( 1)未按施工組織設計中的項目管理班子人員委派主要管理與技術人員或進場后未經同意更換該人員,將課以承包人違約金,其中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項目技術負責人*** ( 2)未按監理工程師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時間委派主要管理和技術人員,發包人有權課以承包人違約金,其中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 ( 3)項目經理和項目技術負責人必須常駐現場,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在工程施工期間,要離開現場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的,應報監理工程師的同意,否則課以每人每天 1000元的違約金;若離開現場三天及以上,除事先征得監理工程師的同意外,還應報發包人的同意,并任命適合的項目經理代表或項目技術負責人代表,同時書面通知監理工程師。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在合同工期內累計離開現場時間不得超過十五天,否則視同擅自變更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 ( 4)項目經理及技術負責人*** 6、承包人其他違約 ( 1)無正當理由而未按監理工程師發出的開工通知書規定的時間開工,每推遲一天開工,課以 5000元違約金,如果推遲 14天仍未開工,則發包人可接管本合同工程,終止承包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承包; ( 2)在接到關于修復或運走、撤換不合格材料、設備的通知或指令后的 7天內不遵守該通知或指令,除課以承包人 2萬元以內的違約金外,發包人可請他人將不合格材料、設備移出現場,一切相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 3)接到監理工程師發出加快施工進度的通知之日 7天內無正當理由未能采取措施加快進行本工程的施工,工程進一步滯后,根據監理工程師批準的網絡圖推算,每推遲一天(相對于合同工期),課以 5000元違約金,總工期推遲 14天后,發包人可接管本合同工程,終止承包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承包; ( 4)若發生了違法分包和轉包情況,則課以承包人已完成分包或轉包工程價款(經監理工程師認定)的 20%作為違約金,如承包人仍繼續違反相關規定,則發包人可接管本合同工程,終止承包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承包; ( 5)在合同實施期間,承包人如果在各種測量、試驗、檢測記錄中自己作假或誘導監理工程師作假,一經查實,課以 1萬元 /次的違約金; ( 6)在質量缺陷保修期內,承包人若不履行合同義務,將課以每次不少于 5000元的違約金。 7、發包人有權對工程施工范圍或工程施工內容進行調整,縮小(或增大)其所承包的工程范圍,減少(或增加)工程量,但依據本合同文件所規定的承包人的責任和義務不因此而改變,承包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工程單價的變更及工程費用的索賠。 8、其他 ( 1)工程質量達不到設計圖紙或有關規范約定要求,發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應按發包人或其委派人員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 2)材料設備要求 ①材料進場以前,承包人必須向工程師提交生產廠商出具的質量合格證書、承包人檢驗合格證書以及生產商的生產許可有關證件,產品質量和參數應滿足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工程量清單及圖紙要求,并確保通過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審查(承包人應當認真核對工程量清單及圖紙內的設備材料型號與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圖紙、技術規范的匹配關系,如有矛盾,以技術參數和性能要求高的為準,但項目單價不會因此而調整),然后按監理工程師批準的材料設備辦理進場抽檢見證手續。②對于發包人已提供參考品牌的材料設備,承包人應從中選擇品牌報發包人審批后進行采購和施工(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設備時,擬使用的材料設備質量性能不得低于招標標人提供參考品牌,且須經發包人認可后才能使用,超出部分費用由承包人承擔)。③全部樣品均由承包人提供,且每個品牌均須提供 3-5個樣品供發包人選擇,并由承包人承擔有關費用。④承包人未執行上述約定導致材料(或設備)供貨延遲而造成的工期延誤將不獲得任何補償。 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設備的質量等級應達到該品牌類型中的優等或最高等級標準。承包人應確保工程中木材、夾板、墻紙、窗簾、地毯、紡織物等材料獲得公安消防機構認可。 ( 3)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自檢合格后在隱蔽和中間驗收 48小時前通知發包人代表參加。通知包括承包人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商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發包人或其委派人員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 4)驗收和重新檢驗。發包人或其委派人員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在開始驗收 24小時之前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 無論發包人或其委派人員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掀開、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進行復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或其委派人員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四)保修金及缺陷保修期:保修金為審定結算價的 5%,缺陷保修期為該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一年,缺陷保修期內發生工程質量問題由承包人自費負責處理。 十一、其他事項 開標評標結束后,采購人有權對投標人的資格條件、業績等投標文件有關內容進行核實,如有虛假,將對其作不良記錄,并取消其中標資格,重新招標。
附件 1:評標信息 附件 2:施工圖紙 附件 3:工程量清單 附件 1 評標信息 評標方法: 綜合評分法 平均價格下浮比例: 5% 評標方法說明:價格分計算方法可分兩種: 方法一:價格分 =[1-(投標報價 -最低價) /最低價 ]×價格權重× 100 當價格分 <0時,取 0。 方法二:價格分 = [1-A×│1-投標報價/ Z│ ]×價格權重× 100 Z---即本次招標的最佳報價,即對所有通過資格性檢查和符合性檢查且報價不超過預算控制金額的有效投標報價取算術平均值,并對算術平均值下浮 5%作為本次招標最佳報價。 A ---價格調整系數,當投標報價低于本次招標最佳報價時 ,A=0.5;當投標報價高于本次招標最佳報價時 ,取 A=1。 當價格分 <0時,取 0;方法二僅適用于工程和服務類項目,且通過資格性檢查和符合性檢查且報價不超過預算控制金額的投標供應商數量應不少于 7家。當選用此方法不滿足上述條件時,方法一應作為備選方法在招標文件中予以明確。
申報書編號: 201400174441 申報書名稱:坪山碧嶺道班房維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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