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NFN20120806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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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2.10.04 |
招標業主: | 清遠納福娜陶瓷有限公司(東鵬陶瓷) |
招標代理: | 清遠納福娜中心沙倉雨棚土建及鋼結構工程;原料預制車間雨棚土建及鋼結構工程 |
地 區: | 廣東省 |
內 容: | 內容:土建及鋼結構工程 |
關鍵詞: | 鋼結構 工程招標 |
項目名稱:清遠納福娜中心沙倉雨棚土建及鋼結構工程;原料預制車間雨棚土建及鋼結構工程
招標編號:NFN2012080601-2
招標單位:清遠納福娜陶瓷有限公司
一、招標內容
1、項目名稱:清遠納福娜中心沙倉雨棚土建及鋼結 構工程;原料預制車間雨棚土建及鋼結構工程
2、建設地點:清遠納福娜陶瓷有限公司中心沙倉;原料預制車間
3、承包內容:土建及鋼結構工程
4、質量要求:嚴格按照圖紙及報價項目內容要求施工,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驗收標準。
二、要求及說明
1、各投標單位以招標文件附件的招標單位提出的工程量及圖紙為基礎報價,土建部分及鋼結構部分工程可以單獨投標。
2、各投標單位應根據市場材料價格,考慮施工期間材料價格浮動風險進行報價,施工期間因原材料及人工變動等因素而造成的施工成本增加或減少由中標單位承擔,不得據此要求增加工程價款。
3、各投標單位應認真會審設計圖紙,自行踏勘現場地形地貌,投標報價應綜合考慮接受現場條件。
4、中標單位的工人食宿由招標單位提供場地,由中標方自行搭建解決。
5、中標單位按設計圖紙及中標合同單價包工包料,按實際工程量結算承包施工。施工過程中,如因修改圖紙或工程變更而引起工程造價的改變或招標單位招標時提出的工程量有漏項或錯項時,則改變或增補的該部分工程造價按以下原則確定:
5.1 增減工程量按實計算;
5.2 增減工程中,如工程項目相同的,按合同報價表中已有單價或價格執行;
5.3如出現工程報價表中未出現的變更工程項目時,由招標單位與中標單位商定,發生爭議由佛山市造價咨詢單位協調,作為增減工程的結算依據。
5.4 如增加部分工程量達到或超過合同金額的20%時,則按以上原則補簽合同。
除此之外,其余不再調整。
6、 工程結算由中標單位編制,由招標單位自行審核或聘請第三方有資質的核算公司對結算進行審核。
7、 工期要求:180個晴天日歷天,逾期完工每天扣罰1000元。
三、付款方式
投標單位按照下列兩種付款方式各做一份投標報價。
付款方式一:
1、合同簽訂后1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的30%;
2、工程完工1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的30%;
3、工程完工并竣工驗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結算文件及竣工圖,并由甲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對乙方的結算文件進行審計,以該核定的余額為總工程款,余款(即總工程款扣除已支付的預付款)竣工12個月后付清;
付款方式二:
1、合同簽訂后1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的30%;
2、主鋼構開始安裝1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的15%;
3、瓦面開始安裝1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的15%;
4、工程完工并竣工驗收后,1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20%;
5、乙方向甲方提交結算文件及竣工圖,由甲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對乙方的結算文件進行審計,以該核定的余額為總工程款,并支付至總工程款的90%;
6、余下總工程款的10%作為維修保證金,保修滿一年后無息支付。
四、投標保證:投標單位提交標書時需同時交投標保證金伍萬元;若投標單位在招標單位有掛賬欠款,可用掛賬欠款作為投標保證。若投標單位只交標書不另行交投標保證金,則視為同意用掛賬欠款作為投標保證。
五、招標文件的解釋
技術咨詢:饒文威 電話:***
商務咨詢:張曉彤 電話:***
六、標書的提交
截標時間:2012年10月06日
交標地點:佛山市禪城區江灣三路八號東鵬大廈九樓審計稽察部
收標人:王志超
電話:***
七、標書的組成
1、 投標單位須將投標文件密封在一個封套內。封套的密封處應加蓋密封章或公章。
2、 在投標文件封套上應寫明:
① 收件人:
② 招標編號:
③ 項目名稱:
④ 投標單位名稱
3、投標文件應包含投標函、報價單、企業資質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