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南建標[2012]17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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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2.09.10 |
截止日期: | 2012.10.08 |
招標業主: | 南安市公安局 |
招標代理: | 福建天潤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南安市 |
內 容: | 工程建設規模:約1500萬;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看守所 |
南安市公安局的招標編號為南建標[2012]174號的南安市看守所民警辦公樓、附屬工程及總體工程 (招標項目名稱),已由南安市發展計劃局批準建設。現決定對該項目的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本次招標采用網上發布公告、網上下載標書、網上答疑、網上匿名投標。
1. 本次招項目的概況如下:
工程建設規模:約1500萬;本次招標項目為南安市看守所民警辦公樓、附屬工程及總體工程 ,其中各標段劃分為:本工程為一個合同段;
工程建設地點為南安市柳城辦事處;
1.1. 施工現場狀況及周邊環境三通一平;
1.2. 計劃開工日期為 12 年 /月 /日, 工期要求為:辦公樓2012年12月31日前封頂,其它工程2012年12月31日前竣工。
1.3. 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_;
1.4. 資金來源:自籌 。
2.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投標人在“泉州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信息網”和網站“南安市招標采購中心”(招標文件(含資格審查文件、工程量清單、電子文本)每份人民幣200元;招標圖紙統一出售(如有需要,請與招標代理機構人員聯系,電話:***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等級(資質類別及等級)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并在泉州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施工企業。
3.2. 根據《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建設市場管理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南建[2009]25號文)的規定,參與本工程投標的人應按該文件規定在開標前辦理了本工程欠薪保障手續;
3.3. 根據南監【2010】5號文件,本工程實行工程建設遠程信息監控系統管理。
3.4. 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
3.5. 本招標項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招標人接受聯合體投標的,自愿組成聯合體的應由 無 為主辦方,且各方均應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資質條件;相同專業單位組成的聯合體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6. 投標人和其擬派出的項目經理 “類似工程業績”要求: 無 ;“類似工程業績”是指(下同):自本招標公告發布之日的前5年內完成的并經竣工驗收合格的 無 。
3.7. 資格審查內容和標準的其他要求詳見招標文件《通用本》第二章的投標須知和《專用本》的投標須知前附表及評標細則,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本招標項目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中標法的評標辦法。
5. 投標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按照招標文件有關規定提供人民幣 貳拾萬元的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從企業所在地基本帳戶以電匯、轉帳的形式于2012年10月7日17:00前匯到南安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指定帳戶(投標保證金憑證不得注明工程名稱)。未按規定繳交投標保證金者視為自動棄權。
6. 投標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10月 8日 15 時 30 分(北京時間),提交方式:投標人通過iKey登陸網站,編寫投標文件進行電子簽章,并采用數字信封技術對投標資料進行加密,上傳投標文件至中心數據庫并設置解密時間。開標前投標文件可以撤銷重新上傳。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帶本人身份證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應隨帶授權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應當參加開標程序,并現場核驗身份。投標人未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開標的,視為自行放棄抽取中標候選人資格。在開標的同時,投標人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
招標人:南安市公安局
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天潤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電話: 0595-22512188 傳真:***
聯系人***
投標保證金銀行賬號:
開戶銀行一: 興業銀行南安成功支行 開戶銀行二: 南安建行
開戶名稱: 南安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開戶名稱: 南安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帳號一: 156560100100059048 帳號二:35001656307052527891
開戶銀行三:福建南安農村商業銀行東區分理處 開戶銀行四:南安市郵政局郵政儲蓄專柜
開戶名稱: 南安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開戶名稱: 南安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帳號三: 9070710040010000000610 帳號四: 100233016890010001
以上四個賬號由投標人任選一個。
交易中心名稱: 南安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