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HP(G)2012-0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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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2.08.28 |
截止日期: | 2012.09.03 |
招標業主: | 沈陽市和平區房產管理局供暖公司 |
招標代理: | 沈陽市和平區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 | 沈陽市 |
內 容: | 采購項目內容:采暖用煤 |
受沈陽市和平區房產管理局供暖公司(以下簡稱"采購單位" )的委托,沈陽市和平區政府采購中心就"2012年至2013年度冬季采暖用煤"項目以公開招標方式組織采購。歡迎合格的供應商(以下簡稱"投標人"),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采購項目基本情況
1. 采購項目名稱:2012年至2013年度冬季采暖用煤
2. 采購項目編號:HP(G)2012-0198
3. 采購項目內容:采暖用煤
交貨時間:詳見采購文件
交貨地點:沈陽市和平區行政區域內采購單位指定地點
二、合格投標人的資格條件
1.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 國內工商登記注冊并已按規定時間通過年檢,具有本次采購項目的生產或經營范圍,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購項目及所要求的服務。
3. 具有煤炭經營資格證(屬于煤炭生產企業的須具有煤炭生產許可證和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
4. 具有獨立的儲煤場地并具備良好的運輸保障能力(需出相關證明材料)
注:該項目中標供應商需繳納6000萬元保證金,詳見采購文件。
三、報名領取采購文件
投標人請于2012年8月28日至2012年9月3日8:30至16:00,攜帶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具有煤炭經營資格證(屬于煤炭生產企業的須具有煤炭生產許可證和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具有獨立的儲煤場地并具備良好的運輸保障能力(需出相關證明材料)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等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到沈陽市和平區政府采購中心經預審后方可報名參與投標,同時領取本項目采購文件及附件。注:請供應商自備移動存儲設備。領取文件并不代表通過資格審查,遞交投標文件時必須攜帶上述資格證明材料的原件(法人身份證除外),如因故不能攜帶資格證明材料的原件,須經資質審核相關部門出具證明材料,否則不予受理。
四、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和成交服務費
1. 本項目投標保證金:見采購文件。
2. 本項目履約保證金:見采購文件。
3. 本項目不收取成交服務費。
五、投標截止(開標)時間、接收投標文件時間與地點
1. 本項目投標截止(開標)時間、接收投標文件時間:另行通知
2. 地點:沈陽市和平區政府采購中心開標大廳
六、凡與本次采購項目有關的事宜請按下述地址聯系
集中采購機構:沈陽市和平區政府采購中心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110003
采購文件咨詢:靳敬永 024-22876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