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縣城東安置區(二期)十條道路工程
招標代理公告
贛建婺招字[2012]第 23 號
婺源縣城東安置區(二期)十條道路工程招標代理工程建設經婺源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婺發改投字[2012]48號文件批準建設,現決定對該工程的代理進行公開操作,用抽簽方式擇優選定代理機構。(外埠來贛代理機構參加會時還應持有江西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的進贛投標備案通知手續材料原件)開標
一、工程概況:
1、工程總造價:約 3500 萬元
2、工程建設地點:婺源縣城東安置區
3、代理范圍: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單和施工圖紙范圍內的施工及監理招標代理工作
4、本工程招標代理費: 2 萬元
二、投標人資格條件:
凡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招標代理丙級及以上資格的單位均可參加投標申請。投標人報名時必須提供下述材料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一份,參加開標會時必須提供下述材料的原件:【投標人提供的證件(書)材料一律當場、當時、當眾出示。】
1、單位介紹信和法人證書或法人授權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委托代理人必須提供本工程開標當月前6個月以上并經勞動部門鑒證且尚示到期的勞動合同和本企業職工參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本年度正常繳費的證明材料。
2、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副本;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三、報名時間:
2012年 8 月 17 日至2012年 8 月 23 日.
四、報名地點:婺源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聯系人***
五、招標人定于2012年 8 月 24 日 15 時在婺源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依法進行公開操作,所有招標代理機構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持上述證件原件出席本次招標會, 本工程代理費為: 2 萬元(含編制工程招標控制價及工程量清單、評委工資等開標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本次招標采取抽簽方式確定中標人,并根據抽簽結果發出中標通知書或未中標通知書。
六、其他說明事項:中標單位中標后按照業主方的時間段要求,將本項目十條道路施工及監理分若干次進行招標,
招標單位
(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2012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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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標監管機構
(章)
經辦人:
負責人***
201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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