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2.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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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2.07.30 |
招標業主: | 萬安縣水利局 |
招標代理: | 江西和新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萬安縣 |
內 容: | 招標金額約100萬元;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
江西省水土保持工程2011年度中央預算內投資萬安縣崩崗重點治理工程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屬中央預算內投資,建設資金已落實,招標人為萬安縣水利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經萬安縣發改招標核準字[ 2012]103號文核準,現進行公開招標,特將項目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共劃為1個標段,工程建設點萬安縣彈前鄉旺坑村,招標金額約100萬元;計劃工期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招標范圍為崩崗治理及林草種植工程等,具體詳見招標人工程量清單。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要求:具備水利水電施工總承包叁級以上(含叁級)企業資質。
3.2擬投入本工程項目經理要求:具有水利水電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含臨時執業證,臨時執業建造師證必須取得江西省水利廳頒發培訓上崗證;如崗位證書未發放到位,則必須為江西省水利廳網上公布的人員)和B類安全考核合格證 。
3.3擬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師必須在2009年7月1日(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以后有水土保持類似工程經歷,施工業績要求提供施工合同和中標通知書及竣工驗收材料(工程完工驗收或階段驗收或竣工驗收鑒定書)。
3.4擬投入其他人員要求:質檢員必須具備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員證書;安全員具有安全員證和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技術負責人***
3.5建造師、質檢員、安全員必須是本單位人員,即相應證書所載明單位應與投標人名稱一致。技術負責人***
3.6非本省水利水電系統施工企業必須持有在江西省水利廳辦理的有效《信用檔案》,且參加投標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和項目管理人員必須符合江西省水利廳贛水建管字[ 2005]240號文的有關規定。
上述材料必須提供原件,而且真實有效,若弄虛作假,經查實取消投標、中標資格,其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
3.7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資格審查方法
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廢標處理 。
5 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可于2012年7月30日16時起自行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網、萬安縣人民政府網、萬安縣公共資源交易網下載。
6 投標文件的遞交
6.1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2年8月20日9時00分,地點為萬安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大廳(萬安縣建設銀行二樓)。
6.2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萬安縣水利局
地 址:***
聯 系 人:羅先生 電 話:***
招標代理機構:江西和新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聯 系 人:何女士 電 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