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HP(J)2012-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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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2.05.15 |
截止日期: | 2012.05.21 |
招標業主: | 沈陽長白島管理委員會 |
招標代理: | 沈陽市和平區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 | 沈陽市 |
內 容: | 合格投標人的資格條件 1.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 國內工商登記注冊并已按規定時間通過年檢,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 4. 安全生產許可證。 |
受 沈陽長白島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采購單位")的委托,沈陽市和平區政府采購中心就"長白島亮化標識工程"項目以談判采購方式組織采購。歡迎合格的施工單位(以下簡稱"投標人"),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采購項目基本情況
1. 采購項目名稱:長白島亮化標識工程
2. 采購項目編號:HP(T)2012-0097
3. 采購項目內容:該項目分為三個品目,兼投不兼中
完成時間: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完成
完成地點:沈陽市和平區行政區域內采購單位指定地點
二、合格投標人的資格條件
1.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 國內工商登記注冊并已按規定時間通過年檢,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
4. 安全生產許可證。
三、報名領取采購文件
投標人請于2012年5月15日至2012年5月21日8:30至16:00,攜帶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稅務登記證(副本)、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及法人身份證等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到沈陽市和平區政府采購中心經預審后方可報名參與投標,同時領取本項目采購文件及附件注:請供應商自備移動存儲設備。領取文件并不代表通過資格審查,遞交投標文件時必須攜帶上述資格證明材料的原件(除法人身份證),如因故不能攜帶資格證明材料的原件,須經資質審核相關部門出具證明材料,否則不予受理。
四、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和成交服務費
1. 本項目投標保證金為(不分品目)人民幣:貳仟元整。
2. 本項目履約保證金為成交金額的百分之五。
3. 本項目不收取成交服務費。
五、投標截止(開標)時間、接收投標文件時間與地點
1. 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北京時間2012年5月22日9:30時整,投標截止時間即為開標時間。
2. 本項目接收投標文件時間:北京時間2012年5月22日9:00~9:30時,投標人請在此時間之內將密封好的投標文件遞送至沈陽市和平區政府采購中心服務大廳招標處,在此時間之后送達的和未在規定時間內交納投標保證金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3. 開標地點:沈陽市和平區政府采購中心開標大廳。
六、凡與本次采購項目有關的事宜請按下述地址聯系
集中采購機構:沈陽市和平區政府采購中心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110003
采購文件咨詢:靳敬永 024-22876470
沈陽市和平區政府采購中心
產品序號 產品名稱 技術規范 數量
HP(J)2012-006301 沈陽長白島管理委員會長白島亮化標識工程 詳見招標公告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