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2.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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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2.02.28 |
招標業主: | 南京長江第四大橋建設協調指揮部、江蘇智運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 | 江蘇海外集團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南京市 |
內 容: | MTC車道設備 16 計重收費設備(彎板式) 套 40 |
南京長江第四大橋機電工程計重收費設備(彎板式)采購及相關服務項目招標公告
1.本招標項目江蘇省南京長江第四大橋項目已由國家發改委以發改交運【2007】3107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招標人)為南京長江第四大橋建設協調指揮部、江蘇智運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項目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受招標人委托,招標代理江蘇海外集團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對南京長江第四大橋機電工程計重收費設備(彎板式)JJ-4標段進行公開招標、資格后審。歡迎符合本項目要求的供應商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2.本次招標項目為南京長江第四大橋機電工程計重收費設備(彎板式)( JJ-4標段),招標范圍為負責南京長江第四大橋機電計重收費設備(彎板式)的供貨安裝,按照監理工程師要求分批運至項目現場、負責安裝調試,并提供售后服務和配套服務等工作。
具體數量及計劃供貨期:
項目號 設備名稱 單位 數量 備注
303 車道控制子系統
一. MTC車道設備
16 計重收費設備(彎板式) 套 40
計劃供貨期:設備應在2012年4月10日前具備供貨條件。三大系統承包人將提前7天通知供貨人將設備運抵指定的工地現場
注:以上供應數量為目前測算值,合同執行期間以實際供應量為準;供貨期為計劃供貨期,合同執行期間業主可根據實際施工需要確定供貨計劃并可能對總供貨期稍作調整。除業主同意外,供應量和供貨期的調整不能作為減少中標人任何責任和義務的理由。
3、本次招標采用公開招標、資格后審,通過資格后審是投標參與評審和中標的前提條件。本項目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1)投標人為獨立企業法人,注冊資金不少于人民幣1000萬元。持有效營業執照(營業范圍不能突破營業執照規定的范圍);
(2)投標人:須為所投設備的制造商,2007年1月1日以來,有過高速公路計重收費設備(彎板式)類似項目的供貨業績, 單個合同供貨套數不低于20套(指其中的計重收費設備(彎板式)部分)。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3)投標人在近五年內無同類計重收費設備(彎板式)材料供貨或質量有關的敗訴案,業績信譽良好;
(4)其他要求
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不得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人均不得通過資格審查。
4、報名時間:2012年01月31 日至2012年02 月6日。
5、有興趣的投標人,請攜帶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單位介紹信和經辦人身份證于2012年01月 31 日起(節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30(北京時間,下同),憑單位介紹信、經辦人身份證到江蘇海外集團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地址:***
6、招標人不統一組織標前會議和現場考察,投標人可根據需要自行組織進行現場考察,現場考察期間的交通、食宿等由投標人自行安排,費用自理。
7、投標文件統一在投標會上遞交,投標會開始時間為2012年02 月 28日14:00時,截止時間為2012年02月28日14:30時,投標文件必須在上述時間內遞交至:南京市建鄴區江東中路265號南京市公共資源服務中心1238房間。招標人定于投標文件遞交截止的同一時間、同一地點舉行公開開標。
8、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應按投標人須知第14條規定提交人民幣13萬元的投標保證金。
招 標 人:南京長江第四大橋建設協調指揮部、江蘇智運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地 址:***
郵 編:210033
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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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江蘇海外集團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
郵 編:21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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