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12.30 |
---|---|
截止日期: | 2012.01.05 |
招標業主: | 普寧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務中心 |
招標代理: | 廣州市穗芳建設咨詢監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普寧市 |
內 容: | 項目計劃總投資:15208萬元(本次施工招標發包價約11000萬元)。 |
普寧市白坑湖水庫綜合整治工程由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建設(粵發改農經[2011]236號),建設資金由上級撥款補助和地方自籌, 項目業主為普寧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務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預先進行資格預審。
1.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1 建設地點: 普寧市大壩鎮、燎原鎮的交界處 。
1.2 項目概況與規模:普寧市白坑湖水庫位于大壩鎮、燎原鎮的交界處,為練江源頭一級支流,主要建筑物包括環庫壩、環庫排澇渠、匯水渠、匯水閘、泄洪閘、引水渠、1#~5#節制閘、半徑防洪閘。
1.3 項目計劃總投資:15208萬元(本次施工招標發包價約11000萬元)。
1.4 計劃施工期:18個月。
1.5 招標內容:普寧市白坑湖水庫綜合整治工程施工。
1.6 標段劃分:本次招標項目共設1個施工標段。
2.申請人的資格要求(具體要求見本招標工程資格預審文件內容)
2.1 本次資格預審要求申請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施工企業,且上年度工商年檢合格;
2.2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3主項必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或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稅務、財務、信譽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具體要求見資格預審文件;
2.4擬投入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必須具有水利水電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包括注冊建造師臨時執業資格),須在投標申請單位注冊;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布的安全生產考核證(B證)。投標單位應確保所選用的項目負責人在本單位任現職工作,如經業主發現項目負責人***
2.5擬投入本工程的技術負責人***
2.6 專職安全員具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2.7投標申請人及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和項目技術負責人***
2.8 投入且滿足本工程所需的人員架構(包括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
2.9外來施工企業須在報名前到普寧市水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本項目擬派的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
2.10本次資格預審不接受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
2.11為確保本工程的投標申請單位擬派的項目負責人在投標申請單位任現職工作,投標申請單位擬派的的項目負責人***
2.12通過資格預審的投標申請人即為本項目的正式投標人;本項目開標時間將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上公布。確定中標人原則:通過綜合評估的評標辦法選取中標候選人。
3.資格預審方法
本次資格預審采用合格制,詳見資格預審文件。資格審查結果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和《廣東投資招商網》公示3個工作日。
資格預審結果將及時告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并同時發出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凡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請按照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中確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獲取招標文件及有關資料。
4.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本招標項目的資格預審文件可從廣州建設工程招標交易信息網下載或到招標代理機構處索取。
5.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5.1 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時間為2012年1月4日 9 時 30 分至2012年 1 月5日 16 時 00分,遞交地點為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地址:***
5.2 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 申請人在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前,應按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要求辦理進場和報名手續。若申請人未按要求辦理手續,招標人將不承擔與此有關的責任。
6.聯系方式***
招標人:普寧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務中心 招標代理機構:廣州市穗芳建設咨詢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普寧市流沙新河西路13號 地 址:***
郵 編: 515300 郵 編:510600
聯 系 人:周先生 聯 系 人***
電 話:0663-2252985 電 話:***
傳 真: 0663-2252985 傳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