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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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2.01.05 |
招標業主: | 連云港酒連房地產開發公司 |
招標代理: | 連云港市正方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連云港 |
內 容: | 工程規模 建筑面積約6600平方米 |
關鍵詞: | 監理 |
人和居·農貿市場 E號樓的招標公告
工程編號 LYG201112006
工程名稱 人和居·農貿市場 E號樓
招標人名稱 連云港酒連房地產開發公司
代理機構名稱 連云港市正方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項目批準機關名稱 連云港市發展計劃委員會
工程所須資金來源 落實
工程地點 海州新建西路南、關廟巷西側
工程規模 建筑面積約6600平方米
標段具體信息
標段編號 標段名稱 發包方式 合同估算價(萬元) 計劃發包時間
LYG20111200602 建設監理 公開招標 17 2011-12-29
申請人可申請的最多標段數 1
報名地點 連云港市招投標中心向連云港市正方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公告發布日期 2011年12月29日
計劃開工時間 2012年2月1日 計劃竣工時間 2012年9月1日
公告開始時間 2011年12月29日 公告結束時間 2012年1月5日
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
擬選報名人員資質等級
企業業績、信譽
項目經理(總監)/建造師業績、信譽
其他條件 1、投標申請人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 房屋建筑工程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江蘇省注冊監理工程師或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 資質。 2、本工程招標工作遵照"連建監[2005]397號文"及“市建設局55號會議紀要”精神。 3、本工程執行連建質〔2007〕573號文:一個總監工程師只能承擔一個工程項目施工管理。 A、若投標企業屬本市資質管理的,其不良行為或在建工程項目情況由招標人負責查詢; B、若投標企業非本市資質管理的,其不良行為或在建工程項目情況由投標人企業工商登記所在地地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查詢并出具證明。外市投標人遞交的投標文件中必須附上投標人所屬地地市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證明該投標人所派出的總監工程師無在建工程及不良行為的證明,原件放入招標文件正本內,副本內放復印件。 4、資格審查執行蘇建招(2006)372號文。投標人須滿足資格審查必要合格條件中的必選條件:(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4)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總監的資質等級滿足招標公告或邀請書要求;(5)總監無在建工程,或者雖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近竣工階段,并已經向原發包人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原發包人同意其參加其他工程項目的投標競爭;(6)、資格審查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報名時須提交的材料: (1)單位介紹信、經辦人身份證明;(2)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復印件;(3)擬派本工程的總監資格證書復印件。 6、投標人必須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真實、齊全的資料,招標人將對投標人提供的資料逐一核實。如發現提供的資料不真實等,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遞交投標文件時必須攜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書、總監證書原件,根據連建質[2007]551號文規定外省外市監理企業《核驗通知書》原件以供審查。滿足以上所有條件的,資格審查合格。 7、依據連建管〔2011〕101號文的要求,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中提出擬安排的監理機構組成人員名單,監理機構人員均應為本單位具有相應執業資格的從業人員。 8、評標細則:本工程采用“綜合評估法”一、監理大綱 (30分);二、人員素質 (40分);三、監理取費 (10分 );四、檢測設備 (10分 );五、監理業績 (10分 );六、信譽 (2分)。(一)監理大綱(30分) 1、是否符合監理招標文件的要求,對監理工程項目特點的掌握程度。(8分) 2、對具體工程項目的監理工作的指導思想。(5分) 3、主要監理措施。(8分) 4、工程項目擬投入的監理力量。(5分) 5、根據工程施工特點向業主提出針對性措施和合理化建議情況。(4分)
公告信息 1、投標申請人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 房屋建筑工程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江蘇省注冊監理工程師或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 資質。
2、本工程招標工作遵照"連建監[2005]397號文"及“市建設局55號會議紀要”精神。
3、本工程執行連建質〔2007〕573號文:一個總監工程師只能承擔一個工程項目施工管理。 A、若投標企業屬本市資質管理的,其不良行為或在建工程項目情況由招標人負責查詢; B、若投標企業非本市資質管理的,其不良行為或在建工程項目情況由投標人企業工商登記所在地地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查詢并出具證明。外市投標人遞交的投標文件中必須附上投標人所屬地地市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證明該投標人所派出的總監工程師無在建工程及不良行為的證明,原件放入招標文件正本內,副本內放復印件。
4、資格審查執行蘇建招(2006)372號文。投標人須滿足資格審查必要合格條件中的必選條件:(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4)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總監的資質等級滿足招標公告或邀請書要求;(5)總監無在建工程,或者雖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近竣工階段,并已經向原發包人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原發包人同意其參加其他工程項目的投標競爭;(6)、資格審查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報名時須提交的材料: (1)單位介紹信、經辦人身份證明;(2)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復印件;(3)擬派本工程的總監資格證書復印件。
6、投標人必須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真實、齊全的資料,招標人將對投標人提供的資料逐一核實。如發現提供的資料不真實等,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遞交投標文件時必須攜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書、總監證書原件,根據連建質[2007]551號文規定外省外市監理企業《核驗通知書》原件以供審查。滿足以上所有條件的,資格審查合格。
7、依據連建管〔2011〕101號文的要求,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中提出擬安排的監理機構組成人員名單,監理機構人員均應為本單位具有相應執業資格的從業人員。
8、評標細則:本工程采用“綜合評估法”一、監理大綱 (30分);二、人員素質 (40分);三、監理取費 (10分 );四、檢測設備 (10分 );五、監理業績 (10分 );六、信譽 (2分)。
(一)監理大綱(30分)
1、是否符合監理招標文件的要求,對監理工程項目特點的掌握程度。(8分)
2、對具體工程項目的監理工作的指導思想。(5分)
3、主要監理措施。(8分)
4、工程項目擬投入的監理力量。(5分)
5、根據工程施工特點向業主提出針對性措施和合理化建議情況。(4分)
(二)人員素質(40分)
1、總監配備(15分):
總監為符合本招標文件要求的注冊監理工程師得15分,不符合本招標文件要求的得0分。
2、專業配套(10分):
根據具體工程項目,選擇相應的專業人數,滿足工程需要,專業人員兼任的工程項目數必須客觀可行,專業人員不足,缺一人扣3分。
監理工程師及監理員應專業配套,人員數量和資格應符合以下要求:
(1)監理工程師(指國家注冊或省建設廳發證的監理工程師)不少于3名(含總監和總監代表),其中:土建監理工程師不少于2名,安裝監理工程師不少于1名。(2)監理員的配備數量應不少于監理工程師配備數量的1.5倍;
(3)專職安全檢查人員不少于3人。
3、監理人員職稱結構(6分):
高、中級職稱符合要求得滿分。高、中級職稱每降低10%扣1分。
本工程要求:高級職稱占監理人員比例為20%,中級職稱占監理人員比例為20%,初級職稱占監理人員比例為60%。
4、監理人員年齡結構(4分):
55-65歲監理人員占監理人數在20%以內的得滿分。每超過10%扣1分。
5、上崗證(5分):
監理人員持證上崗率為70%以上得滿分,每少一個百分點扣1分。
(三)監理取費(10分)
1、本工程施工監理服務收費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1.1、施工監理服務收費=施工監理服務收費基準價×(1±浮動幅度值)
注:浮動幅度,投標人的投標報價超過或低于基準價上下浮動20%的,作廢標處理;
1.2、施工監理服務收費基準價=施工監理服務收費基價×專業調整系數×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高程調整系數
注:專業調整系數取1.00;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取0.85;高程調整系數取1.00;
2、以通過評審得出的最低投標報價為基準價,投標報價等于基準價的,得滿分;偏離基準價的,每正偏離1%,扣減 1 分; 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得分。
(四)檢測設備(10分)
1、具有現場監理必備的檢測工具得4分,每缺1件扣0.5分,無檢測工具得0分。
2、有一定的試驗設備或有與獨立資質的專業檢測單位聯營協議得6分,無試驗設備或未聯營的得0分。
(五)監理業績(10分)
1、獲得省示范監理企業的,得3分(表彰決定印發日起兩年內);獲得省優秀監理企業的,得2分(表彰決定印發日起一年內);獲得市示范監理企業的,得1分(表彰決定印發日起兩年內);獲得市優秀監理企業的,得1分(表彰決定印發日起一年內);對于同時獲得省市兩級的監理的企業不重復加分。
2、獲得省優秀總監理工程師的,得2分(表彰決定印發日起一年內);獲得市優秀總監理工程師的,得1分(表彰決定印發日起一年內);對于同時獲得省市兩級的總監不重復加分。
3、監理單位曾監理過類似工程規模達20000㎡及以上工程的,得3分;監理單位曾監理過類似工程項目規模達7000㎡及以上工程的,得1分;(兩類分值不重復加分,有效期為三年)。
4、總監曾監理過類似工程項目規模達20000㎡及以上工程的,得2分;總監曾監理過類似工程項目規模達7000㎡及以上工程的,得1分;(兩類分值不重復加分,有效期為三年)。
5、說明:監理業績需提供中標通知書及合同或其它有效證明材料,復印件裝訂在投標文件內,投標時攜帶原件備查。有效期為三年。
(六)信譽(-2分~+2分)
根據連建監(2005)397號文件精神、連云港市建設局55號會議紀要:
涉及市建設局資質管理的對象;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國家融資的項目、國家資金投資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項目應當實行查詢制度。
各投標單位在開標時應出具投標單位所在地地市級檢察機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分別出具的近兩年來有無行賄行為記錄、市場不良行為方面的證明。
開標時潛在投標人若存在“不當行為”,則扣除2分信譽分值;
開標時潛在投標人若提供不了其是否存在“不當行為”的證明,則信譽分得0分;
開標時潛在投標人若提供了其不存在“不當行為”的證明,則信譽分得2分;
備注:1)此證明必須是企業所在地地市級兩個部門分別出具,兩個證明均齊全,方可得分;
2)關于建設局方面證明:
A、若投標企業屬本市資質管理的,其證明由招標人負責查詢;
B、若投標企業非本市資質管理的,其證明由投標人負責查詢;
3)關于檢察院方面證明:
A、若投標企業屬本省資質管理的,其證明由招標人負責查詢;
B、若投標企業非本省資質管理的,其證明由投標人負責查詢;
在中標公示時,由招標人根據連建監(2005)397號文件精神對中標候選人進行問卷式調查。
注:監理人員資質證書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為準。
招標人聯系方式***
地址 海州區新建西路19-3 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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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地址 江蘇連云港新浦區通灌南路69號國投綜合樓805室 聯系人***
傳真 電話 0518-85811375(13905129250政務通563872)
郵編 222006 E-mail
報名信息 請申請人于 2011年12月29日至 2012年1月5日,每天上午 8時 30分 至 12時 0分,下午 14時 0分 至 17時 30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到 連云港市招投標中心向連云港市正方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報名,報名經辦人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并于 2011年12月29日至 2012年1月5日,每天上午 8時 30分至 12時 0分,下午 14時 0分至 17時 30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到 連云港市招投標中心向連云港市正方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獲取 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