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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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12.22 |
招標業主: | 江山市賀村鎮城鎮發展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 | 浙江新世紀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江山市 |
內 容: | 概算投資:約為1915萬元。 |
關鍵詞: | 監理 |
1.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江山市江山港壩賀段治理工程 已由浙水河[2011]52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江山市賀村鎮城鎮發展有限公司,建設資金 上級補助及自籌 ,招標人為江山市賀村鎮城鎮發展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1.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2.1工程名稱:江山市江山港壩賀段治理工程
1.2.2招標內容:本工程等別為Ⅳ等,設計洪水標準為20年一遇,堤防建筑物級別為4級,臨時建筑物為5級。新建、加固治理防洪堤總長2.7km,規劃控制最小堤距寬度為180m,設計防洪標準為20年一遇。從賀村大橋左岸橋頭往上游至壇石溪支流口,總長1.0km(樁號ZLK0+000~ZLK1+000);從賀村大橋右岸橋頭往上游總長1.7km(樁號ZRK0+000~ZRK1+700)?偣仓卫砗拥篱L1.7Km。
1.2.3建設地點:江山市賀村鎮境內江山港壩賀段。
1.2.4監理服務期:總服務期24個月;其中施工現場服務期12個月,缺陷責任期12個月。
1.2.5質量標準:合格
1.2.6概算投資:約為1915萬元。
1.3. 投標人資格要求
1.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項目總監須具有水利行業注冊水工建筑總監崗位資格。
1.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
1.3.3執行浙水建〔2011〕37號《關于進一步加強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作的通知》“一個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只能在一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中任職,不得兼職?偙O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監理員在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方可承擔另一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監理任務!
1.4. 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1 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時至 11:30 時,下午 14:00 時至 16:30 時(最后一天到16:00時)(北京時間,下同),到江山市縣河東路9號二樓江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持單位介紹信購買招標文件。監理招標文件售價200元,售后不退。
1.5. 投標文件的遞交
1.5.1 招標人不組織工程現場踏勘及不召開投標預備會。
1.5.2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1年12月30日14時30分,投標人應將投標文件遞交至江山市縣河東路9號二樓江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1.5.3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1.6. .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江山市賀村鎮城鎮發展有限公司 代 理 人:浙江新世紀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江山市賀村鎮 地 址:***
聯 系 人:王先生 聯 系 人***
電 話:13867001963(621963) 電 話:***
傳 真:***
201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