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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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12.02 |
招標業主: | 龍海市角美城市發展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 | 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福建省 |
內 容: | 工程建設規模:建設長7800m的道路二側照明設施。 |
關鍵詞: | 勘察設計 勘察 設計 國道 道路 路 |
國道G324線角美段(江東橋至上房村)道路照明工程勘察設計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龍海市角美城市發展有限公司的編號為閩咨價[2011]漳招17號的國道G324線角美段(江東橋至上房村)道路照明工程勘察設計已由漳州臺商投資區管理委員會以漳臺管[2011]50號文核準,建設資金由角美鎮鎮政府財政撥款,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現決定對該項目的勘察、設計進行公開招標,選定設計單位。
2.工程概況
2.1工程名稱:國道G324線角美段(江東橋至上房村)道路照明工程勘察設計
2.2建設地點:漳州臺商投資區角美鎮國道G324線角美段(江東橋東側至上房村角泰路交叉口處)。
2.3工程建設規模:建設長7800m的道路二側照明設施。
2.4投資總額:總投資約523.2萬元人民幣。
2.5招標范圍和內容:
2.5.1招標范圍:勘察(含地形復測)、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設計概算、后續服務等工作。
2.5.2招標內容:國道G324線角美段(江東橋至上房村)道路照明工程勘察設計
2.6勘察設計周期要求:60日歷天(后續服務工作從簽訂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驗收)
3.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同時具備“照明工程設計專項資質甲級”或 “工程設計綜合類甲級” 及“工程測量乙級”或“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或以上資質;
3.2具備已通過年檢合格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3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設計負責人***
3.4投標人其他主要設計人員要求、以及資格審查的其他條件要求的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3.5投標人及其擬擔任本設計項目負責人***
3.6本招標項目接受聯合體參加投標,允許具有設計、勘察資質的單位自愿組成聯合體參加投標,并由具有設計資質的單位為聯合體主辦方(聯合體牽頭人),且各方均應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資質條件;相同專業單位組成聯合體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以個人名義,或者參加另外的聯合體投同一個標。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其牽頭人必須為具備設計資質的單位,并授權其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參與該項目的招投標工作,負責該項目整個招投標過程中的協調工作。
3.7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采用資格后審。
4.獲取招標文件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1年 11 月 28 日至2011年 12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時 30 分至 11 時30分,下午 3 時00 分至 5 時 00 分(北京時間,下同),到①漳州市新華南路工會大廈行政服務中心4樓(工程交易中心)②漳州市天成佳園2幢304室--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購買招標文件,售后不退。
5.評標辦法
5.1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6.投標證金的提交
6.1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于2011年 12 月 21 日12:00(含)前
6.2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轉賬或電匯
6.3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 人民幣壹萬伍仟元整
7. 投標文件的遞交
7.1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2011年 12 月 22 日上午9時00分,提交地點為漳州市建設工程項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華南路工會大廈行政服務中心四樓
7.2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費用
8.1 勘察設計費最高限價:按本項目經審核部門審核后的施工招標預算造價的 2%計算(包含地形復測、勘察、設計、施工圖審查等全部費用),招標人公布的設計合同范圍和內容的設計費估算為 10.46 萬元。
8.2本工程的勘察設計費與收費基準價格相比下浮幅度大于30 %。
8.3本工程的招標代理服務費根據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文件精神,由中標人支付。
9.聯系方式***
招標人:龍海市角美城市發展有限公司
地址:***
聯系人: 黃先生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
聯系人:小郭 聯系電話:0596-2063355 傳真:***
投標保證金銀行帳號:
全稱: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開戶行:興業銀行漳州新浦支行
賬 號: 161030100100079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