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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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10.28 |
招標業主: | 青海省精神衛生防治院 |
招標代理: | 西寧城宏建設工程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
地 區: | 青海省 |
內 容: | 本項目位于西寧市城東區果洛路41號青海省精神衛生防治院內,總建筑約面積15821.3平方米。框架剪力墻結構,地下一層,地上十層。資金來源為中央預算內投資及自籌。 |
關鍵詞: | 監理 |
1.招標條件
西寧城宏建設工程招標有限責任公司受青海省精神衛生防治院的委托,代理青海省精神衛生防治院門診樓建設項目的招標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定,遵循公開、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對該工程監理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項目位于西寧市城東區果洛路41號青海省精神衛生防治院內,總建筑約面積15821.3平方米。框架剪力墻結構,地下一層,地上十層。資金來源為中央預算內投資及自籌。
2.2招標范圍:施工圖紙范圍內的所有內容。
2.3標段劃分:本項目監理劃分為1個標段。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參加監理投標的申請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建筑乙級以上(含乙級)監理資質。
3.2本次資格預審不接受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
4.資格預審方法
本次資格預審采用有限數量制。
5.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請申請人于2011年10月28日12:00時前,持單位介紹信原件、報名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攜帶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擬派總監、企業業績考核手冊等資料 (以上均為復印件,復印件應清晰),以及能證明企業技術、設備能力,企業近三年業績等預審申請資料(裝訂成冊)到西寧城宏建設工程招標有限責任公司(五四大街13號二十一世紀大廈四樓)報名,同時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
6.聯系方式***
招標人:青海省精神衛生防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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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機構:西寧城宏建設工程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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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