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8.30 |
---|---|
截止日期: | 2011.09.06 |
招標業主: | 泗陽縣水利局 |
招標代理: | 宿遷市仁和造價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地 區: | 泗陽縣 |
內 容: | 工程規模:興建涵洞、閘9座,維修改造、新建泵站10座、防滲渠道1500米及其它小型水工建筑等8項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
泗陽縣2009-2010年瀕湖區農民減負工程
泗陽縣水利局的2009-2010年瀕湖區農民減負工程已經批準投入建設,現決定對該項工程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選定承包人,歡迎符合條件的有關單位參與投標。宿遷市仁和造價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受業主委托代理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一、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1 工程地點: 泗陽縣境內 ;
1.2 工程規模:興建涵洞、閘9座,維修改造、新建泵站10座、防滲渠道1500米及其它小型水工建筑等8項 ;
1.3 計劃工程開、竣工時間: 2011.10~2011.12.15;
1.4質量要求: 合 格 ;
1.5招標范圍: 涵洞、閘、泵站及防滲渠道等工程施工 。
二、本工程共分為四個標段,其中:
I標段:裴圩鎮、新袁鎮、運南灌區農民減負工程;
II標段:盧集鎮、李口鎮、眾興鎮、高渡顏勒溝涵洞、新華灌區境內農民減負工程;
III標段:淮沭河管理所、六塘河管理所農民減負工程;
IV標段:高渡鎮許莊引河疏浚及其配套工程;
凡具備承擔招標工程項目能力并具備規定的資格條件的單位,均可對上述招標工程項目一個或一個以上標段向招標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只有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能參加投標,但每個投標人最多只能有一個標段的中標資格;
三、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一)企業資質: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企業資質;
(二)擬選派項目負責人***
(三)投標人項目負責人***
(四)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五)在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問題。
四、申請人于2011年8月30日8:30至 2011年9月6日17:30止(節假日除外),到泗陽縣招標投標服務中心報名。報名時投標單位授權的委托代理人須攜帶下列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一)單位介紹信;
(二)法人委托書;
(三)投標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四)投標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五)擬選派的項目負責人***
(六)授權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證(第二代);
(七)擬選派的項目負責人***
(八)投標人所選派的項目負責人***
(九)單位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原件及加蓋公章復印件)(投標單位初次本年度報名時需要提供)
(十)廉政準入通知書[辦理步驟:1、投標單位授權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持以上(一)~(八)所有原件經代理機構審核合格并由代理機構出具《資格審查合格通知》;2、投標申請人持項目負責人身份證及資格證書到泗陽縣檢察院207室開具擬派項目負責人***
五、本工程在接受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逾期報名的或投標企業選派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未參加報名的或按第四條規定提供材料缺少任何一樣原件的,一律視為棄權或資格審查不合格,取消其投標資格。
六、在資格審查時,上述原件如在年檢中或因其他原因無法提供,投標人需提供原件發證部門或年檢部門出具的有效書面證明。否則,招標人將取消其參加本工程投標資格。
七、評標辦法 :綜合評分評估法(詳見附件);
八、付款方式:
1、當承包人完成合同總實體工程量的50%時,業主支付工程進度款30%;當承包人完成合同總實體工程量的80%時,業主支付工程進度款50%;工程全部完成,驗收合格后,工程進度款付至95%;保修期滿無質量問題付清余款。
2、工程在實施過程中,承包人的工程施工進度、質量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滿足業主要求后,按第1條支付工程款。
3、承包人應嚴格按照監理工程師要求,及時完整的提供工程施工質檢資料,否則,發包人將不支付工程款。
4、本工程質量保證金為承包人所完成合同工程款總額的5%,從歷次計量中扣除,待監理工程師簽發質量保證責任期滿證書后退還承包人(無息)。
九、本次招標不限制投標報名申請人數量。
十、報名申請人在通過資格審查后,須領取招標文件并繳納招標文件工本費。經資格預審確定的潛在投標人不領取招標文件,或領取招標文件后放棄投標的,按蘇建招(2009)140號文件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十一、招標人:泗陽縣水利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報名地點:泗陽縣招標投標服務中心
地 址:***
招標代理機構:宿遷市仁和造價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地 址:***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十二、本公告發布時間為2011年8月30日至 2011年9月6日。
編制人簽名: 負責人***
附件:
評標、定標辦法
根據泗政辦發[2005]45號文件精神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確定本工程具體評標程序、標準及方法如下:
一、評標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㈠組建評標委員會: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依法組建,評標專家由招標方從專家評委庫中隨機抽取。
㈡初步評審:由評標委員會核對清標情況,確認投標價格,對投標人進行澄清、說明或者補正。投標人應當按照要求進行澄清、說明或補正,投標人拒絕的,評標委員會可以否決其投標。
㈢詳細評審:由評標委員會對通過初步評審的投標文件進行詳細評審,確定中標候選人。
二、評審過程中有下列行為為廢標
㈠投標文件中存在本招標文件投標須知第26.1條所述問題的。
㈡投標工程質量和投標工期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技術標無效,商務標也視為無效。
三、評標過程中,數據和評分的計算過程和計算結果均保留兩位小數,小數點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存在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內容的,評標委員會有權按照規定對其進行修改,并在評標報告中對修改的內容和修改的依據予以記錄。
五、評標方法
評標方法采用綜合評分評估法:即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將投標報價、施工組織設計、投標報價合理性等賦予不同的權重,用打分的方法,評出中標人。
六、評標內容、分值設置及評標細則:
由評標委員會對本工程投標報價、施工組織設計等進行綜合評分,評標委員會取各評委評分的算術平均值計算每個投標人的最終得分,并以投標人的最終得分高低排列名次,據此向招標人推薦一至三個有排列順序的合格的中標候選人,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也可以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
㈠報價:基本分值為80分。
⒈評定價格得分采用基準價。基準價C=A×P×M+B×N,
其中A—項目業主編制的最高上限;
P—折算系數:分99%、98%、97%三種,開標時現場隨機抽取,作為取用的數值;
M—業主標底權重:分60%、65%、70%三種,開標時現場隨機抽取,作為取用的數值;
N—投標人投標報價平均值占標底權重,N=(1-M)
B—等于各通過符合性評審的有效投標人經過修正的報價的平均值。當有效投標人在5個以上時,去掉一個最高總報價和一個最低總報價后計算平均值;當有效投標人在5個(含5個)以下時,全部參與平均值取定。
⒉評定價格得分時,與基準價相等的投標報價得80分。與基準價相比,每高1%扣1分,每低1%扣1分,不足1%部分按相同比例扣分。
㈡施工組織設計:分值為20分。
1、分值設定情況為:
⑴總體概述:施工組織總體設想、方案針對性及施工段劃分;2分。
⑵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和臨時設施、臨時道路布置;2分。
⑶施工進度計劃和各階段進度的保證措施;2分。
⑷各分部分項工程的完整施工方案及質量保證措施;2分。
⑸安全文明施工及環境保護措施;2分。
⑹項目管理班子的人員配備、素質及管理經驗;2分。
⑺勞動力、機械設備和材料投入計劃;2分。
⑻關鍵施工技術、工藝及工程項目實施的重點、難點和解決方案;2分。
⑼冬雨季施工、已有設施、管線的加固、保護等特殊情況下的施工措施;2分。
⑽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應用;2分。
2、評分標準為:
⑴以上某項內容完整、詳細具體、科學合理、措施可靠、組織嚴謹、針對性強,可得該項分值的90%以上;
⑵以上某項內容較完整、組織較嚴謹、針對性較強,可得該項分值的80%~90%;
⑶以上某項內容一般、措施基本可行、針對性強、內容完整,可得該項分值的70%~80%;
⑷以上某項無具體內容,該項不得分(此項應經評標委員會共同確認)。
江蘇省工程建設領域行賄行為查詢申請書
(存根聯) 編號:
本 單位將于 年 月 日在泗陽縣建設工程中開展 工作。根據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建設廳、交通廳、水利廳有關工程建設領域行賄行為檔案查詢工作的規定,需向泗陽縣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科查詢 有無行賄犯罪記錄。
經辦人: 批準人: 批準日期: 年 月 日
江蘇省工程建設領域行賄行為查詢申請書
(查詢聯) 編號:
人民檢察院:
本 單位將于 年 月 日在 縣建設工程中開展 工作。根據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建設廳、交通廳、水利廳有關工程建設領域行賄行為檔案查詢工作的規定,現向你院查詢 有無行賄犯罪行為。
特此申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