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2011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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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08.30 |
截止日期: | 2011.09.13 |
招標業主: | 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 |
地 區: | 寧夏回 |
內 容: | 普通發票印刷項目 |
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普通發票印刷項目投標邀請書
一、招標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18號令)》、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就《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系統普通發票印刷項目》在國內進行公開招標。
二、招標范圍
2.1招標編號:20110829
2.2項目名稱: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系統普通發票印刷項目
2.3招標內容:
2.3.1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系統普通發票印刷,具體品種和數量見招標文件第五章。
2.3.2本次采購為整體投標,投標人必須對全部采購內容作完整唯一報價,不得漏項。
2.3.3通過本次公開招標,根據有關規定按照合格投標人數量確定1-2家印刷企業作為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普通發票印刷項目定點采購單位。
2.4定點采購資格有效期為三年,從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
2.5交貨地點: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機關及所屬市、縣國家稅務局所在地。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在寧夏回族自治區境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完成本項目印制、供貨及服務能力的印刷廠家;
3.2注冊資金在200萬元以上;
3.3新聞出版部門頒發的《印刷經營許可證》證書,要求提供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3.4具有印制普通發票一年以上的資金墊付能力,提供資金墊付承諾書加蓋公章;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1年8月30日至2011年9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時至11:00時,下午15:00時至17:00時(北京時間,下同),須持營業執照、單位介紹信在銀川市興慶區解放西街424號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辦公樓7001室登記備案。登記備案時須提交5萬元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以銀行匯票或銀行進賬單形式遞交,合格的投標人可直接獲取招標文件。
(注:標書發放10日歷天)
4.2招標文件免費發放,并只發電子版,獲取時請自帶U盤拷貝。
4.3不接受未登記備案投標人的投標。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時間為2011年9月15日9時整
5.2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1年9月15日9時,地點為銀川市興慶區解放西街424號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辦公樓7001室。
5.3開標時間:2011年9月15日9時整。
5.4開標地點:銀川市興慶區解放西街424號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辦公樓一樓會議室。
5.5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六、其他要求
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時必須同時提交核驗的證照包括:
(1)營業執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法人投標提供)或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法人授權書原件(代理人投標提供);
(3)《印刷經營許可證》原件;
(4)資金墊付承諾原件。
七、采購人: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750001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寧夏區分行(用于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
戶名: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
賬號:106000013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