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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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09.02 |
招標業主: | 雙流縣興隆鎮人民政府 |
招標代理: | 四川永一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雙流縣 |
內 容: | 建設內容及規模:對位于東山快速通道與老中三路之間場鎮規劃區域內的安置房建設,道路、管網等基礎設施建設以及公共服務配套設施進行改造。 |
雙流縣興隆鎮一般場鎮改造投資人(投資商)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1.1本招標項目雙流縣興隆鎮一般場鎮改造項目已經雙發改投資通字[2011]139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雙流縣興隆鎮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源為自籌(引進社會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雙流縣興隆鎮人民政府。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投資人(投資商)進行公開招標。
1.2本招標項目經雙流縣發展和改革局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雙發改投資通字[2011]139號),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招標人選擇(本招標項目在省發展改革委指定比選網站上的項目編號為201108080)的招標代理機構是:四川永一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工程建設地點:雙流縣興隆鎮。
2.2建設內容及規模:對位于東山快速通道與老中三路之間場鎮規劃區域內的安置房建設,道路、管網等基礎設施建設以及公共服務配套設施進行改造。
2.3資金來源:自籌(引進社會資金)。
2.4計劃工期:4年
2.5招標范圍:該招標項目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國土局《關于一般場鎮改造用地指導意見的通知》[成辦發(2010)36號]精神,將該改造項目投資人(投資商)的確定與改造項目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預出讓捆綁,有意向的投資人(投資商)領取招標文件后按照興隆鎮建設規劃技術要求編制一般場鎮改造建設方案作為投標文件的技術標進行投標,另投標文件的商務標標底不低于187904.22萬元,投資人(投資商)中標后須繳納不低于60978.53萬元作為預出讓土地保證金[拆遷補償安置、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費用由投資人(投資商)另行承擔],確定投資人(投資商)的同時,與雙流縣人民政府簽訂《一般場鎮改造投資協議》,并將中標第一候選人的規劃建設方案報經雙流縣規劃委員會審定后作為該項目改造的實施方案,在協議約定的期限內拆遷完畢經縣一般場鎮改造指揮部驗收合格,由投資人(投資商)與雙流縣國土資源局結清土地價款和相關稅費后,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保證金轉為出讓金,辦理土地登記手續。
2.6標段劃分:本次招標為1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良好經濟實力的企業才能投標(提供銀行開具的企業資金證明);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投資能力。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1年 8 月 29 日2011年 9 月 2 日(法定公體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時至 12 :00時,下午 14:00時至16:00 時(北京時間,下同),雙流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雙流縣川藏路東升段田園城市酒店三樓一0三廠路口對面)持下列證件(證明、證書)購買招標文件:
(1)購買人有效身份證及單位介紹信;
(2)注冊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3)企業相關資質證書副本;
(4)銀行資金證明;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150元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見招標文件,地點為:雙流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雙流縣川藏路東升段田園城市酒店三樓一0三廠路口對面)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聯系方式***
招標人:雙流縣興隆鎮人民政府
地 址:***
郵 編:610213
電 話:***
傳 真:***
招標代理機構:四川永一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郵 編:610041
聯系人***
電 話:***
傳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