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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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07.19 |
招標代理: | 南鄭縣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 | 南鄭縣 |
內 容: | 談判響應人資格: 1、參加投標的供應商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從縣政府采購中心購買競爭性談判文件,并自愿參加談判活動的獨立法人企業。 2、注冊資金在人民幣100萬元(含)以上,具備公安安防二級(含)以上資質,在陜南范圍內有同類成功案例,并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在市場中有良好的信譽和售后服務能力的供應商。 |
南鄭縣政府采購中心受采購人委托,對南鄭縣交警大隊交通信號燈及電子監控系統項目組織競爭性談判采購。現誠邀符合投標條件、具備承擔能力的供應商參與本次談判活動。
一、項目名稱:南鄭縣交警大隊交通信號燈及電子監控系統
二、文件編號:南采NC[2011]24號
三、采購內容:交通信號燈及電子監控系統
四、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五、談判響應人資格:
1、參加投標的供應商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從縣政府采購中心購買競爭性談判文件,并自愿參加談判活動的獨立法人企業。
2、注冊資金在人民幣100萬元(含)以上,具備公安安防二級(含)以上資質,在陜南范圍內有同類成功案例,并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在市場中有良好的信譽和售后服務能力的供應商。
六、競談文件出售時間:
1、時間:2011年7月12日-2011年7月19日每天9︰00—17︰30(節假日除外)。(領取文件時需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安防資質證書的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2、地點:南鄭縣政府采購中心
3、購買競爭性談判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七、競爭性談判時間:2011年7月20日上午09︰30
八、競爭性談判地點:南鄭縣政府采購中心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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