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駐馬店市人民政府市長辦公會議紀要》([2009]15號)、《駐馬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10年市中心城區重點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駐政辦[2010]12號)及《駐馬店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建設投融資工作的意見》(駐政[2009]96號)文件精神,為多渠道籌措社會資金,加快城市建設,依據國家有關招投標法律、法規,特面向社會通過招標選擇資金雄厚、社會信譽好的法人實體或自然人作為投資商參與中心城區市政基礎設施建設。
一、投資回報方式
采用分期償還建設資金的方式。付款時間從工程開工時算起,按“343”三年付完(從開工之日算起滿一年償還工程總造價的30%,滿二年償還至工程總造價的70%,滿三年償還至工程總造價的100%)。
二、擬建工程項目及規模
序
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內容
|
規模 (米)
|
工程概算 (萬元)
|
合計 (萬元)
|
1
|
金山路(淮河大道—規劃一支路北)
|
行車道、雨污管道、通信管道、照明
|
260×14
|
300
|
300
|
三、報名條件
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國境內注冊的法人實體或自然人;
2、具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方面的經驗;
3、具有雄厚的資金實力和資金籌措能力;
4、具備項目建設及管理方面的專業技術人員;
5、企業財務狀況及社會信譽良好,近三年內未出現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行為;
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報名需提交的證件及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企業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或法人授權委托證明書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2、投標人為自然人的,需提交身份證原件;
3、打入財政專戶150萬元建設資金的進帳證明材料,待確定中標人后,未中標者無息退還該資金;中標企業中標后120萬元作為工程款在開工時一次撥付,剩余30萬元作為保證金。該保證金在施工完成工程價款30萬元時無息退還,以完成工程價款30萬元的工程量作為保證金。
4、提供相應的業績、經驗等證明材料。
5、投標人完成該工程的工期保證。
6、本工程施工合同采用固定價合同,材料價格采用招商公告發布的當季度駐馬店市標準定額站發布的材料價格。
五、投資商若符合建設項目資質要求,中標后可直接與招標人簽訂施工合同,進行項目施工建設。若投資商不具備建設項目施工資質的,中標后,由中標人進行招標,選擇施工單位。
六、報名地點及時間
在駐馬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發布招標公告。公告及報名時間為4個工作日(2011年6月 20 日至 23 日)。報名地點:駐馬店經濟開發區建設局項目辦聯系人***
聯系電話***
七、投資商確定原則及評委組成
根據投資商報名的數量,分別采取以下三種方法進行評選:1、若報名在三家以上的,進行招標評選。評選辦法為,以河南省標準定額下浮5%作為基數,下降多者優先考慮。工程造價下浮比率相同者,能墊付征地補償和拆遷費用的,確定投資商時優先考慮,此項資金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息并同時參考其融資能力和社會信譽及工期保證確定中標人;2、若報名人數為二家時,進行議標評選,評選辦法同上述的招標評選辦法;3、當報名人只有一家時,經過業主單位考察后,可直接確定為中標人。參加評標的評委由開發區管委會、區建設局及有關部門工作人員五人以上單數組成。
開發區財政融資帳戶
戶 名:河南駐馬店經濟開發區財政局財政專戶
開戶行:商業銀行營業部
賬 號:5020115924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