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焦招SJGK-11-007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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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05.30 |
截止日期: | 2011.06.07 |
招標業主: | 焦作市公安局 |
招標代理: | 河南興偉招標有限公司 |
地 區: | 焦作市 |
內 容: | 工程建設內容業務技術用房建設面積48500平方米,估算總投資約12610萬元 |
關鍵詞: | 設計 |
焦作市公安局業務技術用房建設項目設計招標(二次)資格預審公告
招標編號:焦招SJGK-11-007 號
采購編號:JCZFCGJWZB[2011]4號
市場編號:JZG1111105010號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焦作市公安局業務技術用房建設項目設計,已由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豫發改投資【2011】298號 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投資,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焦作市公安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本項目建設地點位于焦作市迎賓路東側,新河以南。工程建設內容業務技術用房建設面積48500平方米,估算總投資約12610萬元。包括指揮中心用房、辦案用房、窗口用房、信息通信用房、物證以及收繳物品保管用房、備勤用房等十三類業務用房。
2.2招標范圍:對本項目全部內容的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含投資概算)、施工圖紙設計。
2.3本次招標,選擇一家中標單位,被評選為第一名的設計方案不再給予報酬,方案設計單位即為本項目全過程設計任務的承擔者。對被評選為第二名至第三名的設計方案,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2.4項目計劃完成期:70天。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申請人符合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建筑工程設計行業甲級資質專業要求,且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須有法人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人身份證、組織機構代碼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企業營業執照(副本)、企業資質證(副本),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能力。
3.2企業須有近年來與本項目同等規模以上的業務技術類高層建筑設計項目業績至少一項。
3.3項目負責人***
3.4報名驗證時須提供以上證件原件,并須留存一套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
3.6所有投標單位應在開標時提供由當地檢察院機關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證明(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項目負責人、承辦人)原件(咨詢電話:***
3.7項目主管部門及業主在報名時將對投標人的廉潔情況進行資格審查,對列入河南省工程建設領域不廉潔記錄名單庫的,取消其報名資格,并將不廉潔記錄情況向招投標監督部門備案。
4、資格預審方法:
4.1本次資格預審采用有限數量制不少于9人。
4.2本次資格預審申請人不足規定人數時,不再進行資格預審,直接招標改為資格后審。
5.申請人報名時間及地點
5.1請申請人于2011年5月30日—2011年6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時至11:30時,下午15:00時至18:00時(北京時間,下同),在焦作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窗口進行報名。
6.申請人報名要求:
6.1報名時需帶《焦作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設工程)報名登記表》,(此表請登錄焦作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下載,必須加蓋投標人公章,原件一式三份)。
6.2報名時應攜帶資格預審公告中第3項申請人資格要求所需要的資料原件進行報名,并留存一套復印件加蓋公章的資料備案。
7.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7.1請申請人于2011年5月30日—2011年6月7日,上午8:30時至18:00時(北京時間,下同),在河南興偉招標有限公司(焦作市人民路1009號—宏業商務中心三樓),領取資格預審文件。
7.2資格預審文件每套售價300元,售后不退。
8.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8.1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2011年6月17日15時30分,地點:焦作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廳(人民路889號陽光大廈B座)。
8.2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3通過資格申請結果公示請登陸《焦作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查看2011年6月20日至2011 年6月22日結果公示欄。
9.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 焦作市公安局 招標代理機構:河南興偉招標有限公司
地 址: 焦作市解放中路 地 址:***
郵 編: 454100 郵 編: 454100
聯 系 人: 李先生 聯 系 人***
電 話: 13938153319 電 話:***
傳 真: / 傳 真:***
電子郵件: / 電子 郵 件***
開戶銀行: / 開 戶 銀 行:焦作市商業銀行新新支行
賬 號: / 賬 號:711020109000017385
監督人:焦作市建設工程招標辦公室 焦作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
監督電話:***
電子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