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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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06.07 |
招標業主: | 東平縣公安局 |
招標代理: | 山東海逸恒安招標有限公司 |
地 區: | 東平縣 |
內 容: | 本次招標內容包括原建筑物拆除、渣土外運、圍墻、路面硬化及新建房屋約1000平方米等工程監理。 |
關鍵詞: | 監理 |
1、招標人東平縣公安局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的有關規定,經東平縣建筑工程招標投標管理所及東平縣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備案,現決定對東平縣公安局拘留所改擴建工程監理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定承包人。
2、工程概況如下:
2.1 東平縣公安局拘留所位于東平縣東平街道辦事處龍山北路南,本次招標內容包括原建筑物拆除、渣土外運、圍墻、路面硬化及新建房屋約1000平方米等工程監理。本次招標不分標段。
2.2 工期要求: 70日歷天。
2.3 工程質量要求符合相關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3、監理投標申請人須具備房屋建筑工程監理丙級以上(含丙級)資質,并具有同類工程監理經驗的獨立法人。
4、本工程對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有意參加該工程投標的企業,請于 2011 年 5 月 31 日至 6 月 7 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法定節假日、公休日除外)攜帶企業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法人授權委托書,到山東海逸恒安招標有限公司報名。報名時需攜帶上述證件的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一套。逾期不候。
招標人:東平縣公安局
招標代理機構:山東海逸恒安招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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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案方:東平縣建筑工程招標投標管理所 東平縣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
東平縣監察局監督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