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GXHY1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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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04.14 |
截止日期: | 2011.04.19 |
招標業主: | 河源市公安局 |
招標代理: | 深圳市國信招標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
地 區: | 河源市 |
內 容: | 預算金額: 81.83萬元 |
深圳市國信招標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代理機構”)受河源市公安局(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對河源市公安局警訊欄目系統設備升級項目(招標編號:GXHY11010)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投標。
一、采購項目的內容、用途、預算金額、數量、及簡要技術要求或采購項目的性質:
1.項目內容:警訊欄目系統設備
2.用途:公安局用
3.數量:一項
4.預算金額: 81.83萬元
5.簡要技術要求或招標項目的性質:詳見《用戶需求書》
6.報價人必須對所有的招標內容進行投標,不允許只對其中部分內容進行投標。
二、投標人資質要求
參加本項目投標的投標人除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資格條件外,還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國內獨立法人(具備相關的經營范圍)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
2.投標人若不是制造商必須提供具有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標清藍光盤攝像機、驅動器、無線手持+領夾話筒、高標清手持攝像機及非編系統專項投標授權書(原件)。
3.投標人必須提供2007年以來至少提供三個同類項目業績并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或驗收報告等相應的證明材料;
4.投標廠商提供的投標產品應通過CCC和CE認證;具有獨立軟件開發能力,提供在國家版權局登記的對應軟件著作權證書;
5. 在廣東省設有長期售后服務機構(注明售后服務機構地址、聯系電話***
6.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獲取招標文件方式:現場報名購買。購買招標文件需攜帶上述第二大點所有證明材料及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授權書(購買招標文件的授權書)、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法定代表人參加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四、符合資格的供應商應當在2011年4月14日起至 2011年4月19日期間上午8時30分至12時00分,下午14時30分至17時30分止(法定節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國信招標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套售150.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五、踏勘現場時間:于2011年4月19日之前(含19日)各投標人自行踏勘,不安排時間集中踏勘。
六、投標截止時間:2011年5月5日9時30分(注9時開始受理投標文件遞交)。
七、投標文件送達地點:深圳市國信招標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地址:***
八、開標評標時間:2011年5月5日9時30分。
九、開標評標地點:河源市東華路13號2樓。
十、電子招標文件下載
十一、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1、采購人聯系人***
電話:***
2、采購代理機構聯系人***
電話:***
傳真:***
聯系地址***
郵 編: 51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