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GPCGD111115FG061F |
---|---|
加入日期: | 2011.04.14 |
截止日期: | 2011.05.04 |
招標業主: | 廣東省環境監測中心 |
招標代理: | 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 | 廣東省 |
內 容: | 資格: 1. 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 具備投標條件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 |
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 受 廣東省環境監測中心 的委托,對 2011年廣東省地表水水質自動站代維服務采購項目 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投標。
一、采購項目編號:GPCGD111115FG061F
二、采購項目名稱:2011年廣東省地表水水質自動站代維服務采購項目
三、采購預算:46萬元
四、項目內容及需求:(采購項目技術規格、參數及要求)
1、內容:水站代維服務
2、本項目預算金額:人民幣 46 萬元
3、項目概述:本次招標委托代維的水質自動監測站(以下簡稱水站)共有3個,均為省財政投資于2008完成建設。這次代維的3個水質自動監測系統主要分布在東江的河源臨江水站、惠州劍潭水站和東莞橋頭水站。水站涉及監測項目有五參數、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磷、總氮、總氰化物、水位(東莞橋頭水站綜合毒性儀)等11至12項。為保證其今后的正常運行,為廣東省環境監測中心監控平臺提供穩定有效的數據,現采取第三方代維的方式對已安裝設備進行運行管理(包括綜合毒性水質自動分析儀全年的菌種)。
投標人應對所有的招標內容進行投標,不允許只對其中部分內容進行投標。
五、供應商資格:
1. 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 具備投標條件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
3. 投標人已報名并獲取本項目采購文件。
4.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投標。
六、符合資格的供應商應當在2011年4月14日起至2011年5月4日 期間(辦公時間內,法定節假日除外)到 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詳細地址:***
七、投標截止時間:2011年5月10日9時30分
八、投標文件遞交地點:廣州市越華路118號之一901室
九、開標評標時間:2011年5月10日9時30分
十、開標評標地點:廣州市越華路118號之一901室
十一、招標文件公示/下載:061F招標文件.zip
代理機構聯系人: 肖先生 采購人聯系人***
電話: 020-62791619 電話:***
傳真: 020-83309916 83301107 傳真:***
聯系地址: 廣州市越華路118號之一 聯系地址***
郵編: 510030 郵編: 510000
開戶行: 工商銀行廣州市北京路支行
帳號: 3602000909200179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