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YXSB2010120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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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04.14 |
截止日期: | 2011.04.20 |
招標業主: | 江蘇宜興經濟開發區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 | 江蘇創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宜興市 |
內 容: | 工程規模:總投資約1億元; |
關鍵詞: | 監理 路 |
開發區路網新(改)建工程監理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YXSB20101201202
1、招標條件:
江蘇宜興經濟開發區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的開發區路網新(改)建工程監理,已由 江蘇宜興經濟開發區經濟科技發展局 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自籌,現已落實。江蘇創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F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規模:總投資約1億元;
2.2、監理范圍及監理工作內容:監理范圍:總承包施工范圍內的施工監理(16條道路、文莊路雨水管施工等)及其它專業工程的施工監理;監理工作內容:施工階段的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全部監理工作內容及施工階段的其它監理工作的部分內容(包括中間計量工作內容簽證等);
2.3、標段劃分:1個標段
2.4、工程質量要求:合格;
2.5、服務期: 從簽訂合同開始至竣工驗收備案結束;
2.6、工程地點:宜興經濟開發區。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
3.2項目總監資質類別和等級:具有交通部或建設部注冊監理工程師(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
3.3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4投標人的單位名稱必須與企業資質證書上的單位名稱一致。
3.5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方法,每位投標人可對上述1個標段投標。
4、資格審查條件:
4.1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按規定及有關法規文件執行,資審合格條件為: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4)企業和項目總監的資質類別、等級滿足招標公告要求;
(5)資格審查申請書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真或者弄虛作假;
(6)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開標時符合性審查和資格審查須核驗的原件:①企業營業執照②企業資質證書③項目總監的交通部或建設部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④投標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和項目總監)的身份證明和開標前三個月的養老保險繳費證明,其中交費證明必須注明個人代碼和身份證號碼,以便核查,否則該證明不予認可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⑥授權委托書⑦投標保證金票據
6、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和方法:請注意宜興市招投標網“招標文件發放公告”。
7、投標人如有疑問可以通過點擊該工程招標公告后在“疑問留言”區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解答并形成補遺文件在宜興市招投標網“答疑公示”區公示。投標企業可以通過閱讀宜興市招投標網的“投標人須知專欄”,以了解宜興市政府投資工程招投標的一般規則。
8、其它:
8.1、有不良行為在公示期內被暫停投標資格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本工程投標。
8.2、項目總監變更工作單位不滿三個月的不得參與本工程的投標。
8.3、招標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資料如在年檢中或因其他原因無法提供,投標人需提供原件發證部門或年檢部門出具的有效書面證明,標明有效期。如證明內容模棱兩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資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標人不予認可。
8.4、對于投標人的不良投標行為,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將根據宜政發(2008)243號文件《宜興市招投標市場準入管理暫行辦法》作出相應處罰。
9、發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標公告在宜興市招投標網發布。
9.2、本公告發布日期從2011年 4 月 14 日至2011 年 4 月 20 日,本公告為第 2 次發布公告。
10、評標辦法詳見附件。
附件
評標辦法
本工程采用綜合評估法,由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按下列評分細則評分,以評標委員會所評得的綜合得分從高到低按順序排列,并推薦不超過三位得分最高者為中標候選人,并直接確定得分最高者為中標單位,中標人放棄中標、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標文件規定應當提交履約保證金而在規定時限內未能提交的,招標人可以確定排序第二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依此類推。
一、中標人的投標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能最大限度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分標準;
2、經評審的綜合得分最高。
二、主要評分項目:
(一)投標人信譽及業績 5分
(二)人員配備 10分
(三)檢測設備 5分
(四)監理大綱 15分
(五)監理報價 65分
三、分項評分標準:
(一)投標人信譽及業績 5分
(1)重合同守信用證書(在有效期內):最多得1分
獲得縣級工商局重合同守信用稱號0.5分,地市級工商局重合同守信用稱號0.75分,省級工商局重合同守信用稱號1分。
(2)ISO9000系列標準質量體系認證:1分。
(3)企業所監工程獲得的質量獎(必須為公路或市政道路工程)(最多提供2只): 3分
縣級0.5分/只(有效期1年),地市級0.8分/只(有效期2年),省級1.2分/只(有效期3年),國家級1.5分/只(有效期4年)
(二)、人員配備 10分
1、總監業績及素質(4分):
(1)總監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得1分;具有工程師職稱,得0.5分
(2)擬派項目總監2006年3月以來(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以總監身份監理的類似竣工工程(類似工程是指一個標段工程合同價5000萬元及以上的公路或市政道路工程),1分/只,最多提供1只。
(3)總監獲得的質量獎(必須為公路或市政道路工程)(最多提供1只):2分
縣級0.5分/只(有效期1年),地市級1分/只(有效期2年),省級1.5分/只(有效期3年),國家級2分/只(有效期4年)
2、專業配套: 6分
監理人員配備9人(總監1人,監理工程師3人,監理員5人)得4分;多1名監理工程師加0.5分 最多加1.5分,多1名監理員加0.25分 最多加0.5分。
注:信譽和業績評審時必須遵守以下原則:
⑴上述“有效期”是指從發證或發文之日起算。若發證、發文時間不一致的,以發文時間為準。有關證書、文件等業績證明材料,投標申請人必須提供原件核實。如有特殊原因無法提供原件的,復印件必須經原發證部門蓋章確認。
⑵企業或投標總監業績必須同時提供下列證明材料原件:監理合同原件、監理業務手冊原件、獲獎證書原件或頒獎部門的文件原件,無原件者不得分。
⑶同一工程只計取最高得分項,不得重復計分(投標總監“承擔過類似及以上工程項目” 除外)。例如:同一工程同一計分項目,只計取最高得分項;已計取投標總監業績得分,其業績不再在企業業績部分得分;但投標總監類似工程業績,在計取其他得分項后,仍可在投標總監類似工程項目計分。
⑷配備的監理人員(含總監)必須是本公司在職人員,提供社保證明原件,否則不予認可。
⑸專業監理工程師須提供監理工程師證書原件,監理員須提供上崗證原件,無原件者不得分。
(三)檢測設備 5分
招標文件要求的檢測設備齊全(全站儀、經緯儀、水準儀、回彈儀、照相器材、萬用表、接地電阻測試儀、測距儀)缺1件扣1分(最多扣5分)。
注:須提供有效計量鑒定證書原件和購買發票復印件,復印件裝訂在投標文件中,否則視作缺項。
(四)監理大綱(暗標) 15分
1、質量控制管理措施; 3分
2、進度控制管理措施; 2分
3、安全管理措施; 2分
4、投資控制管理措施; 2分
5、合同與信息管理措施; 2分
6、組織協調管理措施; 2分
7、針對本工程特點、難點提出具體、合適的監理措施;2分
說明:
①對不同監理大綱進行比對,如存在有不該出現的雷同情況的,作廢標處理。
②監理大綱評審采用暗標,監理大綱中不得出現投標人名稱、人員姓名;不得出現能顯示企業特征或其它提示性的標記或標識。監理大綱評審以電子版為準。不符合本格式要求的作廢標處理。
③監理大綱最終得分為取所有技術標評委評分中去掉最高和最低評分后的算術平均值(分值保留二位小數)。
(五)監理報價 65分
本工程的監理報價按比率報價。報價以蘇價服[2007]195號文規定的監理收費基準價的50%-70%為有效值,不在此范圍內的報價不推薦為中標候選人,監理費用的報價以各有效投標報價的最低價為最佳報價得65分。其他投標報價與最佳報價值的比值,每高出1%的扣1分,如不足1%時,采用直線插入法計算,保留小數2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