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青招字2011-03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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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03.24 |
截止日期: | 2011.03.30 |
招標業主: | 瑪沁縣公安局 |
招標代理: | 青海誠鑫招標有限公司 |
地 區: | 瑪沁縣 |
內 容: | 招標范圍:拘留所業務用房總建筑面積約1100平方米; |
招標編號:青招字2011-03214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已由果洛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果發改【2010】335號文批準建設,招標人為瑪沁縣公安局,資金來源為中央預算內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瑪沁縣大武鎮;
2.2 招標范圍:拘留所業務用房總建筑面積約1100平方米;
2.3 招標內容:拘留所工程的施工;
2.4 計劃工期:150天。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有較好的類似工程施工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各投標人可就本招標項目進行投標。
4.投標報名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1年3月24日至2011年3月30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9時至11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下午15時至18時,持以下資料報名。
4.2報名時須提供資料:有效的法人證明書或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法人身份證或被授權人身份證、企業資質證書副本、營業執照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業績考核手冊(外省企業提供進青備案登記)、擬派項目經理建造師證的所有復印件。近二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的同類工程證明資料以及本通告第3條所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企業簡介和投標人認為必要的其它相關資料。以上資料裝訂成冊。
5.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通過上述報名者,請于規定的時間內,持單位介紹信在青海誠鑫招標有限公司714室購買招標文件。
6.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詳見招標文件。
7.投標保證金
本次招標投標保證金要求投標人單位從銀行基本賬號匯入指定銀行賬號,不接收現金,匯單附言欄內注明項目名稱及用途。
8.聯系方式***
招 標 人:瑪沁縣公安局
招標代理機構:青海誠鑫招標有限公司
報名地址:***
聯 系 人***
電 話:***
傳 真:***
郵 編:810001
開戶銀行:青海銀行營業部
帳 號:400069945805017
行號:31385100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