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榕功招[2011]02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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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03.24 |
截止日期: | 2011.03.31 |
招標業主: | 長樂市建設局 |
招標代理: | 福州功在信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長樂市 |
內 容: | 工程建設規模:城市II級支路,長約610.215m,規劃寬度22米,規劃為雙向雙車道,瀝青路面,設計行車速度30km/h; |
關鍵詞: | 勘察設計 勘察 設計 道路 路 |
招標編號:榕功招[2011]022號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長樂市海峽北路(長蓮路-吳航路)道路工程已由長樂市發展和改革局以長發改基 [2011]34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長樂市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撥款,招標人為長樂市建設局,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州功在信招標代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巖土工程勘察、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 進行 公開 招標。
2. 項目概況
2.1. 項目名稱:長樂市海峽北路(長蓮路-吳航路)道路工程勘察設計;
2.2. 建設地點:長樂市海峽北路(長蓮路-吳航路)道路工程路線起于S203,止于吳航路,路線由南往北走向。
2.3. 工程建設規模:城市II級支路,長約610.215m,規劃寬度22米,規劃為雙向雙車道,瀝青路面,設計行車速度30km/h;
2.4. 投資總額:人民幣約2773.03萬元。其中工程費用限額:人民幣2000萬元;
2.5. 招標范圍和內容
2.5.1. 招標范圍:巖土工程勘察(含道路和兩座橋梁)、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及外業測量等;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橋梁工程、給水工程、排水工程、路燈照明工程、電力排管工程、通訊管道工程、綠化工程、交通設施工程、燃氣管道工程、檔墻等施工圖設計,各階段的設計文件編制必須符合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布的建質[2008]216號《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劃》(2008年版)的要求。
2.5.2. 內容:巖土工程勘察、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及施工期間的指導和配合服務。
2.6. 勘察設計周期:共60日歷天。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企業營業執照經上一年度年檢合格,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市政公用工程行業(含道路、橋梁、給水、排水)設計乙級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和巖土工程勘察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本招標項目允許由具有設計、勘察資質的單位組成聯合體參加投標,自愿組成聯合體的應由具有設計資質的單位為聯合體牽頭人,且各方均應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資質條件;相同專業單位組成的聯合體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設計總負責人應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道路或橋梁專業;擬派項目巖土勘察專業負責人***
3.3. 投標人其他主要設計人員要求、以及資格審查的其他條件要求的具體內容見招標文件;
3.4. 勘察單位應根據榕建科[2009]78號文要求在榕登記備案,未設立土工試驗室的駐榕勘察單位和其簽訂土工試驗合作協議的合作單位不得同時參與本工程的投標活動。
3.5. 企業注冊地在福建省行政區域以外的投標人,應已在閩設立分支機構(應提供已在福建省登記的非獨立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福建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登記備案證明材料復印件)。尚未在閩設立分支機構的,應承諾在中標后一個月內根據閩建設[2009]5號文件規定辦理登記備案程序。
3.6. 投標人及擬派的主要勘察設計人員(若為聯合體投標的,則為聯合體各方及擬派的主要勘察設計人員)均應不屬于《關于建立福建省建設市場法人和自然人違法違規檔案制度試行辦法》(閩建法[2007]15號)中從業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7.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資格后審。
4. 獲取招標文件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1年3月25日至2011年3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2時30分至4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到長樂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功在信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代表處(地址:***
4.2. 招標文件及相關資料每份售價150元,售后不退。
5. 評標辦法
5.1.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隨機抽取法。
6.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
6.2.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銀行轉賬或電匯;
6.3.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人民幣壹萬元。
7. 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2011年4月8日9時30分,提交地點為長樂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地址:***
7.2. 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投標人的代表應持授權委托書原件、身份證、購買招標文件的收款憑證原件到場核驗登記,逾期送達的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將被拒絕。
8. 費用
8.1. 以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2002年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為設計收費標準,設計項目的工程估算價額(設計費計費基價)暫為2000萬元、計費系數為1.0,招標人公布的設計合同范圍和內容的設計費金額估算為 42.78萬元。
8.2. 招標內容包含勘察的,招標人公布的勘察費收費為5萬元。
注:結算時,以長樂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批準的預算造價為計費基數,按實調整勘察設計費,但中標的設計浮動幅度不變,勘察費收費為5萬元包干,不作調整,同時勘察成果應滿足設計要求和國家有關規定并確保通過相關審查。
9. 聯系方式***
招標人:長樂市建設局;
地址:***
電話:***
聯系人***
招標代理機構:福州功在信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電話:0591-8339963,傳真:***
聯系人***
投標保證金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連江縣敖江信用社;
帳戶名稱:福州功在信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帳 號:9010912011010991108593;
用 途:海峽北路勘察設計投標保證金。
交易中心名稱:長樂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