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LYG201103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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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03.17 |
截止日期: | 2011.03.23 |
招標業主: | 連云港市清風園建設工程項目 |
招標代理: | 連云港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 |
地 區: | 連云港 |
內 容: | 工程規模 總建筑面積8300平方 |
工程編號 LYG201103001
工程名稱 連云港市清風園建設工程項目
招標人名稱 連云港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
代理機構名稱 藍星招標(江蘇)有限公司
項目批準機關名稱 連云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工程所須資金來源 落實
工程地點 花果山鄉當路村當路水庫北側
工程規模 總建筑面積8300平方米
標段具體信息
標段編號 標段名稱 發包方式 合同估算價(萬元) 計劃發包時間
LYG20110300102 建安施工 公開招標 960 2011-3-30
申請人可申請的最多標段數 1
報名地點 連云港市朝陽東路66號行政審批中心三樓報名室
公告發布日期 2011年3月17日
計劃開工時間 2011年5月1日 計劃竣工時間 2012年2月24日
公告開始時間 2011年3月17日 公告結束時間 2011年3月23日
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 房屋建筑工程二級
擬選報名人員資質等級
企業業績、信譽
項目經理(總監)/建造師業績、信譽
其他條件
公告信息 連云港市清風園工程建安施工總承包招標公告附件
1、本工程執行“連建監(2005)397號文”及“市建設局55號會議紀要”。
2、外地企業入市執行“連建管(2006)308號文”。外省企業入省執行“ 連建管(2011)72號文”。
3、本工程執行蘇清辦[2007]13號文、蘇清辦[2008]13號及[2010]13號文、連清辦[2010]4號文。
4、投標人必須執行連建綜〔2006〕542號文,規范勞動用工,實行《勞動計酬手冊制度》。
5、依據建市【2007】72號文規定:本標段不接受特級資質企業報名。
6、資格預審執行“連建管(2006)636號文”:投標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項目經理進行投標。一個項目經理及其項目經理部主要管理人員原則上只能承擔一個工程項目施工管理,確需承擔下一個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的,必須在上一工程項目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近竣工階段,已向原發包人提出竣工驗收申請,經原發包人、監理單位同意后報市建設局建筑業處備案后方可承擔。 A:若投標企業屬本市資質管理的,其不良行為或在建工程項目情況由招標人負責查詢; B:若投標企業非本市資質管理的,其不良行為或在建工程項目情況由投標人企業工商登記所在地地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查詢并出具證明。外市投標人遞交的資格審查文件中必須附上投標人所屬地地市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行政章)證明該投標人所派出的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及不良行為的證明,原件放入資格預審文件正本內,副本內放復印件。
7、本工程資格預審執行蘇建招(2006)372號文,投標申請人只要滿足資格預審文件中的必要合格條件中的必選條件即為資格預審合格。以下條件屬于資格預審必要合格條件中的必選條件(即招標人在資格預審過程中必選的,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合格至少應當滿足的條件):(一) 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二) 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三) 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四) 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經理的資質等級滿足招標公告要求;(五)資格審查申請書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六)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擬派項目經理或(注冊建造師)須持有安全生產考核證書(B類);(七)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或者雖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近竣工階段,并已經向原發包人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原發包人同意其參加其他工程項目的投標競爭;(八)以聯合體形式申請資格預審的,聯合體的資格(資質)條件必須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標協議;(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8、本工程資格預審執行蘇建招(2010)333號文,資格預審環節推行投標項目負責人答辯制度,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超過9家的,擬派投標項目負責人需參加招標人組織的答辯,招標人根據答辯情況確定不少于9家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但若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超過16家(含),則招標人首先應當通過隨機抽簽方式抽取15家單位,之后才可以通過投標項目負責人答辯的方法從中確定不少于9家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投標項目負責人***
8.1.個人資歷(15分):項目經理為一級注冊建造師(房屋建筑專業)且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的得15分,具有初級職稱的得10分,初級以下的得5分。項目經理為二級注冊建造師(房屋建筑專業)且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的得12分,具有初級職稱的得7分,初級以下的得3分。
8.2.業績(15分):項目經理近三年有類似業績者得基本分7分;另根據投標人擬報項目經理類似工程業績數量,每增加1個項目加4分,最高加8分。
類似工程指:自2008年3月以后已竣工的的框架結構且造價不低于2000萬元的類似園林形式的公共建筑工程。
8.3. 獎項(10分):項目負責人承擔的工程獲得省轄市級市優的得5分;項目負責人承擔的工程獲得省優的得8分;項目負責人***
8.4. 與本次招標內容相類似的施工組織、管理能力(50分):
8.4.1項目負責人***
8.4.2項目負責人***
8.4.3項目負責人***
8.5 在建工程情況(10分):提供項目負責人***
9、投標人必須于開標前五天以企業法人的名義提交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必須從企業的法人基本存款賬戶繳納。以個人、企業的辦事處,分公司、子公司名義或從他人賬戶、投標人企業的其他賬戶繳納的投標保證金無效。投標人應及時向收取投標保證金單位索取證明,退還保證金退至投標人企業的法人基本存款賬戶。超出招標文件規定時間和要求遞交投標保證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標文件有關規定作重大偏差處理。
10、報名時需攜帶企業介紹信原件、企業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開戶行許可證、擬報注冊建造師身份證、擬報注冊建造師資質證書及安全考核證的復印件前來報名購買資格預審文件。
11、本工程執行蘇建招{2009}140號文相關規定如:第十八條經資格預審確定的潛在投標人不獲取招標文件或者獲取招標文件后放棄投標的,除不可抗力情況外,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應當在網上予以公告3個月。在公告期間,其它政府投資項目的招標人可以據此不接受其投標。
12、本工程執行蘇建招{2009}140號文相關規定如:若中標價比有效投標報價平均值低5%以上,則中標人除向招標人提供合同總價款10%的履約保證金外,還應當在合同簽訂之前按照中標價與有效投標報價平均值之差向招標人另行提交中標差額保證金。
13、本工程執行蘇建招{2010}333號文、連建招(2010)323號文相關規定實行投標人法定代表人面談制度。招標文件發售至投標截止日三天前由招標人組織安排一次投標人法定代表人集中面談,面談時間詳見招標文件,面談地點為連云港市招標投標中心三樓(連云港市朝陽東路66號行政審批中心三樓)。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須提前2天和招標代理機構經辦人聯系。集中面談情況應當予以記錄,包括時間、地點、參加人員,法定代表人的書面承諾作為記錄的附件,參加面談的人員應當簽字確認。
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參加集中面談的,應當提前與招標代理機構經辦人聯系、確認(書面方式),但必須參加開標會議,在開標前與招標人面談,并簽署有關承諾文件。開標前面談時間定在開標前1天9:00時,地點為連云港市招標投標中心三樓(連云港市朝陽東路66號行政審批中心三樓)。
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確實因特殊原因無法面談的,應當提前與招標人聯系、確認,經招標人同意可采用視頻承諾:將法定代表人就面談內容所作的宣讀、承諾過程錄音錄像、刻錄光盤,并將刻錄的光盤連同其簽署的書面承諾于投標截止日三天前送交招標人或代理機構。
在開標時,招標人將面談的情況予以公布、說明,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不進行面談的,招標人將拒絕其投標。
投標人法定代表人面談的內容:
(1)當面確認擬派的投標項目負責人***
(2)當面承諾本單位遞交的資格預審文件、投標文件中的所有資料都是真實可信的,沒有弄虛作假,否則,愿意放棄今后在連云港科教園區所有工程的投標權;
(3)當面承諾不組織、不參與串標圍標,沒有出借資質等違法違規行為;
(4)當面承諾一旦中標,中標項目負責人***
(5)當面承諾如果以后涉及招標投標方面的投訴舉報,本人將在投訴書上簽字,否則,招標人或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可以不予受理;
(6)其他招標人認為必須要求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承諾的內容。
14、貫穿工程整個招投標活動始終,一旦發現有弄虛做假行為,招標人立即終止該投標人的投標活動,并上報相關主管部門追究責任。
本工程企業資質要求為:房屋建筑施工總承包二級。
項目建造師資質要求為:二級建造師(房屋建筑專業)
本工程采用遠程評標系統
評分標準:
1、通過初步評審的投標文件,由評標委員會從投標報價、施工組織設計、投標報價的合理性、投標人經歷及業績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分。投標報價以初步評審后得出的評標價為依據。評標過程中,數據和評分的計算過程和計算結果均保留兩位小數,小數點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1、投標人經歷及業績(10分)
1.1企業類似業績4分:企業近三年有類似工程業績者得4分,無類似工程業績者不得分;
1.2項目經理類似工程業績6分。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近三年有類似業績者得基本分4分;無近三年類似工程業績不得分。另對于投標項目負責人承擔的工程獲得省轄市級市優、省優、魯班獎獎項的給予加分,其中:省轄市級市優最高加0.3分,有效期一年;省優最高加1分,有效期二年;魯班獎(含國家工程建設質量獎審定委員會評審的“國家優質工程”最高加1.5分,有效期三年。加分時只針對上述獎項中的一個最高獎項計分。對于投標項目負責人***
企業及項目經理類似工程指:自2008年3月以后已竣工的的框架結構且造價不低于2000萬元的類似園林形式的公共建筑工程。提交投標文件時必須提供以上業績證明文件,要求為中標通知書、原始合同、竣工驗收資料、獲獎證書等原件供評標時評委評審。如無原件不得分;投標人所提供的業績證明必須全部為真實資料,不得弄虛作假,評標時若發現有虛假資料,其投標文件將作廢標處理,中標后若發現有虛假資料,將取消其中標資格。
2、施工組織設計20分
2.1施工組織設計評價指標:
●總體概述:施工組織總體設想、方案針對性及施工段劃分2分;
●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和臨時設施、臨時道路布置2分;
●施工進度計劃和各階段進度的保證措施2分;
●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質量保證措施3分;
●安全文明施工及環境保護措施1分;
●項目管理班子的人員配備、素質及管理經驗1分;
●勞動力、機械設備和材料投入計劃2分;
●關鍵施工技術、工藝、及工程項目實施的重點、難點和解決方案3分;
●冬雨季施工、已有設施、管線的加固、保護等特殊情況下的施工措施0.5分;
●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應用0.5分;
●總、分包配合方案1分。
●項目負責人***
項目經理在評標環節陳述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并現場回答評標委員會提出的問題,其中陳述分值1分、答辯分值1分。
(以上各項必需結合本工程實際,沒有針對性或沒有可操作性的不得分)
內容 分 值 評審要點及得分
項 目 負 責 人 陳 述 及 答 辯 項目負責人***
0.7分:對總體情況比較了解,對項目的現場各種條件有較深的調查和了解并有相應的解決問題的方法,對工程重點,難點把握比較準確,解決措施比較得力,對施工計劃表述比較清晰,對工程質量保證措施,工期保證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證措施論述比較完整,符合實際,與施工組織設計內容相一致。
0.5分:對總體情況基本了解,對項目的現場各種條件有一定的調查和了解并基本有相應的解決問題方法,對工程重點,難點把握基本準確,解決措施基本可靠,對施工計劃表述基本清晰,對工程質量保證措施,工期保證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證措施論述基本完整,符合實際,與施工組織設計內容相一致。
0—0.3分:對總體情況基本不了解,對項目的現場各種條件沒有深入的調查和了解,或對工程重點,難點把握不準確,解決措施不得力,或對施工計劃表述不清晰,對工程質量保證措施,工期保證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證措施論述不完整,不符合實際,或與施工組織設計內容不一致。
項目負責人***
0.7分:對評委提出的問題理解比較深刻,回答提問比較準確,重點比較突出,簡單明了,表述比較清晰。
0.5分:對評委提出的問題基本理解 ,回答提問基本準確,能基本回答重點問題,表述基本清晰。
0—0.3分:對評委提出的問題理解不清楚,回答提問不準確,或重點不把握,表述不清晰。
2.2在統計投標人的技術標得分時,必須在所有評審技術標的評標委員會成員的評分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再進行平均。
3、投標報價70分:以經評審的不低于成本的最低投標價為基準,此投標人投標報價得70分,其他投標報價每高出該投標報價1%扣0.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得分。
4、基礎信譽分值為2分:
本工程執行連建監[2005]397號文及市建設局55號會議紀要,各投標人在開標時應出具投標單位所在地地市級檢察機關(本省行政區域由招標人或代理機構負責查詢提供)、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本市行政區域由招標人或代理機構負責查詢提供)分別出具的有無行賄記錄、市場不良行為方面的證明。
(1)開標時投標人若提供了其不存在“不當行為”的證明,則信譽分得2分;
(2)開標時投標人若提供不了其是否存在“不當行為”的證明,則信譽分值為0分;
(3)開標時投標人若存在“不當行為”,則倒扣2分信譽分值;
備注:1)此證明必須是企業所在地地市級兩個部門分別出具,兩個證明均齊全,方可得分(以行政主管部門公章為準,部門章無效)。
2)關于建設局方面證明:
A、若投標人屬本市資質管理的,其證明由招標代理機構負責查詢;
B、若投標人非本市資質管理的,其證明由投標人企業工商登記所在地地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查詢并出具證明。
3)關于檢察院方面證明:
A、若投標人屬本省資質管理的,其證明由招標代理機構負責查詢;
B、若投標人非本省資質管理的,其證明由投標人企業工商登記所在地地市級檢察院負責查詢。
招標人聯系方式***
地址 連云港市朝陽東路69號 聯系人***
傳真 電話
郵編 E-mail
招標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地址 江蘇省連云港市新浦區朝陽西路51號 聯系人***
胡可一
傳真 0518-85520215 電話
0518-85110926 13815669601
郵編 222004 E-mail lianqiaodaili@126.com
報名信息 請申請人于 2011年3月17日至 2011年3月23日,每天上午 9時 0分 至 11時 30分,下午 14時 0分 至 17時 0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到 連云港市朝陽東路66號行政審批中心三樓報名室 報名,報名經辦人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并于 2011年3月17日至 2011年3月23日,每天上午 9時 0分至 11時 30分,下午 14時 0分至 17時 0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到 連云港市朝陽東路66號行政審批中心三樓報名室 獲取 資格預審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