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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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03.24 |
招標業主: | 天津海濱大道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 | 天津市泛亞工程機電設備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天津市 |
內 容: | 本次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為海濱大道南段二期省界收費站宿辦樓的施工招標(10標段),即沿海高速公路滄州歧口至海豐段歧口收費站宿辦樓施工招標。本次招標只分1個標段: 歧口主線收費站宿辦樓約2268m2,附屬用房約232m2;總建筑面積約2500m2,招標范圍包括宿辦樓及附屬用房和院區道路、廣場、排水等工程; |
關鍵詞: | 施工招標 收費站 |
海濱大道南段二期工程省界收費站房建工程(10標段)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已由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市政公路管理計【2008】475號,市政公路管理計【2010】631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天津海濱大道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自籌100%,招標人為天津海濱大道建設發展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海濱大道南段二期工程北接海濱大道津晉高速互通式立交,南接河北省沿海高速滄州段,全長35.559公里。
2.2本次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為海濱大道南段二期省界收費站宿辦樓的施工招標(10標段),即沿海高速公路滄州歧口至海豐段歧口收費站宿辦樓施工招標。本次招標只分1個標段:
歧口主線收費站宿辦樓約2268m2,附屬用房約232m2;總建筑面積約2500m2,招標范圍包括宿辦樓及附屬用房和院區道路、廣場、排水等工程;
2.3計劃施工工期:2011年4月18 日~2011年8 月25 日,共計:130日歷天。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并同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具有1項單體工程建筑面積不小于10000平方米房建施工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不得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否則其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如在評標期間發現按廢標處理。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直接監管的中央企業均不屬于本條規定的“母公司”,其一級子公司可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但同屬一個子公司的二級子公司不得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
3.4招標人監察機關將依據《最高檢察院公布受理行賄犯罪檔案查詢暫行規定》對投標人單位和個人(指法定代表人)進行行賄犯罪查詢,經查詢投標人單位和個人(指法定代表人)在2007年12月3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間內應無行賄犯罪紀錄,否則不予通過資格審查。
3.5投標人提交100萬元人民幣的誠信保證金及10萬元人民幣的投標保證金,投標人應確保誠信保證金及投標保證金在指定時間前從投標人的基本賬戶一次性匯入招標人指定的帳戶,否則視為投標文件無效。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1年3月18日至2011年 3月24日每日上午9時00分至11時30分,下午13時30分至16時00分,攜帶本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資質等級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單位介紹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彩色掃描打印件或彩色復印件(正反面)及購買人本人身份證前往天津市河西區廣東路廣順道2號401室購買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000元,圖紙每套售價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招標人將于下列時間和地點組織進行工程現場踏勘并召開投標預備會。
踏勘現場時間:不組織;
投標預備會時間:不組織。
5.2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11年4月14日9時30分,投標人應于當日9時30分前將投標文件遞交至天津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一樓會審室(天津市河東區紅星路與衛國道交口順馳立交橋旁)。
5.3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聯系方式
招標人: 天津海濱大道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 天津市泛亞工程機電設備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
郵 編: 300457 郵 編: 300200
聯系人***
電 話: 022-28236301
傳 真: 022-58361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