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GZSW11143HG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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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03.07 |
截止日期: | 2011.03.27 |
招標業主: | 廣東省公安消防總隊 |
招標代理: | 廣州順為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廣東省 |
內 容: | 1 智能曲臂登高平臺消防車 1 輛 2 消防通訊指揮車 1 輛 |
關鍵詞: | 消防車 |
廣州順為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廣東省公安消防總隊(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對2011年度東莞、潮州支隊消防車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一、采購項目編號:GZSW11143HG1011
二、采購項目名稱:2011年度東莞、潮州支隊消防車采購項目
三、采購預算:
四、關鍵字:消防車
五、采購品目信息:智能曲臂登高平臺消防車、消防通訊指揮車
六、項目內容及需求:(采購項目技術規格、參數及要求)
1、內容、數量:
包組 車輛名稱 數量 單位
1 智能曲臂登高平臺消防車 1 輛
2 消防通訊指揮車 1 輛
2、簡要技術要求:詳見《用戶需求書》
3、交貨時間:包1合同簽訂生效后12個月內交貨;包2合同簽訂生效后5個月內交貨。
4、交貨地點:廣東省公安消防總隊教導大隊。
投標人應對包內所有的招標內容進行投標,不允許只對包內其中部分內容進行投標。
七、供應商資格:
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且已報名并獲取本項目招標文件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投標產品如為進口消防車則接受不超過二個獨立法人的聯合體投標);
2. 包2的投標人須是所投車輛的制造商,包1必須是所投車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 包1的投標人所投車輛必須取得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C”認證證書),投標時必須提供與“3C”認證證書對應的檢測報告完整復印件及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彩色復印件(即“3C”認證證書)。
4. 投標人的投標車輛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能在消防車輛管理部門上牌、過戶、年審。
5. 投標人必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符合以上資格要求的供應商,評審小組以公開報名方式確定其投標資格。
請攜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至采購代理機構報名,文件如需郵寄請與工作人員聯系,在任何情況下采購代理機構對郵寄過程中發生的遲交或遺失均不承擔責任。
八、符合資格的供應商應當在2011年3月8日至2011年3月27日期間(辦公時間內,法定節假日除外)到 廣州順為招標代理有限公司(詳細地址:***
九、投標截止時間:2011年3月28日14時30分
十、投標文件遞交地點:廣州市越秀區麓景路123號城建裝飾大廈601房;遞交樣品時間:2011年3月28日下午14:00—14:30時(北京時間);遞交樣品地點:廣州市越秀區麓景路123號城建裝飾大廈。
十一、開標、評標時間: 2011年3月28日14:30時
十二、開標、評標地點:廣州市越秀區麓景路123號城建裝飾大廈601房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人***
電話:***
傳真:***
聯系地址***
城建裝飾大廈601房
郵編:51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