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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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02.21 |
招標代理: | 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 | 天津市 |
內 容: | UPS電源維保項目 |
受采購人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將對天津市地方稅務局UPS電源維保項目實施政府采購(詳細技術需求見附件——項目需求書)。
為了保證政府采購當事人合法權益,確保政府采購程序公開、公平、公正,現廣泛征求各方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11年2月21日,本中心將對各方提出的意見進行匯總,并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技術需求。
本中心將以調整后的項目需求實施本項目采購。
請您盡快將貴單位反饋意見加蓋公章送至我中心,非常感謝您的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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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UPS電源維保需求
一、 項目介紹
隨著我局信息化建設不斷發展,市局機房已有小型機35臺、存儲設備14臺、PC服務器193臺、安全隔離設備24臺、網絡設備71臺、機房空調14臺、UPS電源6臺,上述設備承載著財政應用、地稅應用、綜合應用、領導決策、面向社會服務等100多套應用系統,7×24小時不間斷運行對設備及系統的穩定性、安全性、業務連續性提出了較高要求。通過采購市局機房UPS電源維保,充分利用專業技術力量,及時發現隱患,快速排除故障,延長設備使用壽命,確保各系統的正常運行,對提高財稅系統整體服務水平將起到重要作用。
二、 資質要求
維保公司自2006年以來,應承擔過省級以上政府、金融、通信等行業3個以上(含3個)類似規模和內容的項目,且項目已經通過驗收。維保公司應在其投標文件中提供以上成功案例的合同復印件或相應的證明材料。
維保公司應安排專業技術工程師參與本項目,并提供專業技術工程師與該公司的勞動合同復印件或相關證明材料。參與本項目的專業技術工程師不少于2人,組成維保技術組,組內人員應持有EMERSON服務工程師認證。
三、 服務期限、地點
服務期限:自2011年4月1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止。
服務地點:天津市和平區曲阜道4號。
四、 技術需求
(一)維保服務對象(列表)
UPS電源列表,見附錄。
(二)巡檢工作
巡檢時間
每月最后一周或遇國慶、春節長假之前一周,進行機房現場巡檢及預防性維護,檢查設備、系統運行狀況。根據設備的實際情況,對硬件設備進行預防性檢查維護,確保系統和相關外設的穩定運行。在巡檢結束后3日內維保公司須向用戶提交《巡檢報告》。
巡檢內容
主機:輸入輸出電壓、電流、頻率、負載;三相電平衡、地線阻值及電流、防雷器、空開狀況,機內塵埃清理等。電池組:每塊電池的電量、電壓,漏液情況,連接情況等。連接導線:漏電檢測、負載檢測等。
維護服務總結
為提高服務的質量,每半年召開一次服務例會,對前一階段的服務情況進行回顧和總結,并提出改進建議。
服務例會具體內容:
前一階段所執行服務進行介紹,提交階段性服務情況匯總報告。報告內容應包括該階段所發生全部服務內容的執行及客戶滿意度情況;提供階段性服務情況匯總報告進行確認;階段服務執行情況及服務質量的意見及建議;制定下一階段的客戶服務計劃;討論本階段服務過程中的重大事件對系統運行的影響及應對措施,如系統升級、搬遷、系統管理人員變動、管理流程及制度變更等;針對本階段服務過程中的重大技術問題,探討預防措施及系統優化措施,尋求問題解決更為合理、有效的途徑,改進針對此類問題的服務流程;介紹該階段所推出的補丁程序信息、軟件版本發布信息。
設備清潔
每季度對相關設備進行清潔衛生工作,保持設備良好的運行狀態。
(三)故障排查工作
在接到用戶的電話、傳真、電子郵件***
處理時機:在接到用戶的電話、傳真、電子郵件***
處理辦法:如果是系統故障,技術支持工程師將對軟件進行修復,包括軟件重新安裝、更新軟件版本、更新補丁、更新微碼等;如果是硬件故障,維保公司應提供備件支持并現場更換;故障修復之前技術支持工程師須進行必要的系統及數據的備份。對業務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故障,維保公司應以優先恢復用戶業務系統作為故障處理的首要原則,在保證業務系統恢復的情況下積極查找故障原因,徹底修復故障。
故障器件的維修、更換均為免費,信息中心提出升級、擴容需求時,維保公司應提供優惠價格的器件,并負責安裝和調試。
(四)設備搬遷和線路割接
遇機房搬遷和線路割接時,維保公司須提供用戶要求的所有現場技術支持服務,完成維保設備的搬遷、線路割接和系統升級等工作,保障設備能夠安全、及時的恢復正常運行。
(五)維修要求
對于在維保期內損壞的設備配件,維保公司應在12小時內提供備件支持并現場更換,并在10個工作日內修復損壞配件。超期不能修復的,須更換同一品牌及型號的新配件,并提交修復時間計劃由用戶審核,用戶審核同意的可以適當延長修復時間。
(六)變更要求
當設備(系統)發生配件升級、改變用途時,維保公司應根據用戶要求,在不影響業務系統運行的情況下,提出合理變更方案及操作說明,經用戶審核同意后方可執行。變更完畢后,維保公司須做好調試、檢測及調優工作,并提交變更情況報告。
(七)備機啟用
當發生硬件設備故障的時,如不能在4小時內修復故障,維保公司必須提供備機,并根據故障設備型號提供備機型號、配置、配電及相關的運行情況資料,在用戶監督下進行安裝、部署。設備故障修復后,經用戶同意維保公司撤回備機,由用戶負責對備機進行檢查,涉及有用戶數據保存的設備,須進行格式化。
(八)故障處理后的工作
故障處理完畢2個工作日內,維保公司提供《故障分析報告》和《故障處理報告》,詳細說明故障原因、處理過程、解決辦法、預防措施等關鍵內容,并簽字蓋印章,提交給用戶備案。系統恢復正常后,維保公司工程師應對系統進行持續跟蹤,避免遺留問題。
(九)備件庫
備件庫包括:維保范圍內UPS電源整機及配件。
備件要求是原廠未開封備件。在維保合同簽訂前,維保公司按照維保合同所附的備件方案建立備件庫和用戶設備的保修檔案,對備件與保修設備進行一對一管理。用戶直接參與備件方案的制訂,并對維保公司的備件庫進行檢查。備件庫建成后,須經用戶審核確認。維保公司必須提供:檢查地點、倉庫賬本、一對一賬本、備件實物、編號、年限等;檢查報告完畢后,用戶技術人員填寫備件庫檢查登記表,雙方簽字。
(十)技術支持
1.電話支持
維保公司須提供7×24全天候熱線支持進行故障報修或提出技術支持請求,熱線工程師通過服務熱線進行響應,然后根據維護提出的服務請求類型,提供相應的支持服務,確保在接到故障申報后,第一時間(10分鐘內響應)提供電話支持服務。此外,本項目專職項目經理及值班工程師須提供全天候電話服務。
2. 現場服務
在接到用戶要求提供現場服務的通知后,維保公司須在故障發生后2小時內派遣技術工程師到達現場,提供支持服務。
在現場服務時嚴格遵守客戶相關規定,在需要做出變更等重大操作前首先征得用戶許可;服務結束后用戶在《客戶服務報告》上簽字許可之后現場工程師方可離開現場。
3. 軟件維護及升級服務
服務期內,遇到系統軟件或與軟件相關的日常維護及安裝等問題,維保公司在維護系統穩定運行的同時,主動收集系統關鍵補丁、軟件補丁等信息,在用戶的監督下,對業務系統實施升級服務,并在升級完成后配合用戶對系統進行測試和調優。安裝或升級實施完成24小時后對本次實施的主機系統進行一次跟蹤檢查,確認實施成功,并在3個工作日內提交本次服務的實施報告和測試報告。
4. 第三方軟件技術協助
維護服務期限內,用戶如需對第三方軟件進行修復調整或故障處理,維保公司工程師應給予現場協助。
5. 其他技術支持
維保公司負責提出系統性能診斷及優化調整方案,并按用戶要求實施。
服務期內,維保公司每季度為用戶提供一次系統性能診斷及優化調整服務。維保公司工程師對維保設備進行檢測,根據系統運行情況,對系統進行詳細的性能診斷,提出系統參數調整的建議,并向用戶提交系統性能分析報告和調整建議報告。經用戶同意后負責實施。
6. 重大系統變更現場值守服務
服務期內,用戶在出現新系統上線、系統割接、設備擴容、移機、機房調整等重大系統變更事件時,維保公司須對參保設備提供設備移動、安裝調試、配置調整、數據遷移、輔助工具軟件安裝等現場服務。對于不屬于維保公司維護設備范圍內設備,應現場配合用戶及其他廠商,并提供必要的輔助服務。
(十一)建立知識庫
設備維護期限內,維保公司負責為用戶建立運維知識庫,針對日常維護相關的設備維護常識、設備特性、使用經驗、常見故障處理等內容,完善運維知識庫,形成運維知識體系。
知識庫內容
1、故障排查
日常維護技術;
故障診斷;
故障信息采集;
系統設備配置的安全操作;
偶發性故障的強制恢復操作;
隨機硬件手冊的閱讀技巧和分類查詢方法;
硬件設備的合法搭配;
主要設備部件的現場拆裝;
系統記錄的跟蹤和分析。
2、系統理論
系統安全性管理;
UPS原理。
知識庫維護要求
維保公司須在5個工作日內將《巡檢報告》、《客戶服務報告》、《故障分析報告》和《故障處理報告》中所涉及的問題及解決辦法及時錄入運維知識庫。
(十二)技術培訓
1. 提供不少于2天的免費現場專業技術培訓;
2. 培訓內容包括工作原理、基本操作、故障的分析、排查及處理等;
3. 維保公司提供授課工程師、教材以及相關輔助資料。
UPS電源列表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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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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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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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保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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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保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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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檢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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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檢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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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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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BERT 80K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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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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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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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31
|
2011.04.01
|
2012.03.31
|
2
|
HUAWEI 10KVA
|
1
|
2011.04.01
|
2012.03.31
|
2011.04.01
|
2012.03.31
|
3
|
HUAWEI 20KVA
|
1
|
2011.04.01
|
2012.03.31
|
2011.04.01
|
2012.03.31
|
4
|
EMERSON 120KVA
|
2
|
2011.04.01
|
2012.03.31
|
2011.04.01
|
2012.03.31
|
5
|
KELONG 20KVA
|
1
|
2011.04.01
|
2012.03.31
|
2011.04.01
|
2012.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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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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