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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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02.11 |
招標業主: | 仁壽縣視高鎮人民政府 |
招標代理: | 眉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地 區: | 仁壽縣 |
內 容: | 規模:項目總占地16.09畝,總建筑面積14365m2(其中:安置房住宅面積10812m2,生產及配套設施用房建筑面積2733m2,社區辦公面積820m2,),同時修建圍墻,大門(帶值班室)、住宅綠化、給排水設施、供電設施及16.09畝的土石方填筑工程等 |
關鍵詞: | 監理 |
編 號 72696 所屬地區 眉山市
1. 招標條件
1.1 本招標項目 仁壽縣視高鎮奮勇村安置房二期工程 已由 仁壽縣發展和改革局 以 《關于仁壽縣視高鎮奮勇村安置房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代立項)的批復》仁發改[2011]20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仁壽縣視高鎮人民政府 ,建設資金來自 仁壽縣視高鎮土地收益,列入鎮財政預算安排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 仁壽縣視高鎮人民政府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1.2 本招標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 仁壽縣發展和改革局 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 仁發改[2011]21號)的招標組織形式為 自行招標 。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根據《眉山市公共資源交易暫行辦法》(眉府發[2008]20號)和《眉山市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實施意見》(眉府發[2008]21號)文件精神,眉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受政府委托,在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招標階段,行使業主招標職責。
2.2 建設地點: 仁壽縣視高鎮奮勇村六組。
2.3 建設規模:項目總占地16.09畝,總建筑面積14365m2(其中:安置房住宅面積10812m2,生產及配套設施用房建筑面積2733m2,社區辦公面積820m2,),同時修建圍墻,大門(帶值班室)、住宅綠化、給排水設施、供電設施及16.09畝的土石方填筑工程等。
2.4 總投資:2612.34萬元。
2.5 招標范圍:施工標為施工圖紙和相應工程量清單所表達的范圍(工程量清單與施工圖不一致時,以工程量清單為準);監理標為施工的全過程監理。
2.6 計劃工期:施工標為 240 日歷天;監理服務期為工期控制目標240日歷天、施工期延長及工程質量保修期的監理服務。
2.7 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及行業現行施工質量驗收標準, 滿足設計要求,達到合格,同時滿足仁壽縣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分戶驗收要求。
2.8 資金來源:仁壽縣視高鎮土地收益,列入鎮財政預算安排。
2.9 標段劃分: 二 個標段,具體劃分為:
施工標段:仁壽縣視高鎮奮勇村安置房二期工程
監理標段:仁壽縣視高鎮奮勇村安置房二期工程的全過程監理
2.10 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
2.11 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招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
施工標投標人須具備 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 資質, 近三年完成2個及以上 的類似項目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監理標投標人須具備 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屋建筑工程監理丙級及以上 資質, 近三年完成2個及以上 的類似工程監理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
3.2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3 各投標人均可就上述標段投標,但可以中標的合同數量施工不超過 1 個標段,監理不超過 1 個標段。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1 年 01 月 31 至 2011 年2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時至12.00時,下午14.00至17.00時(北京時間,下同),在眉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電子招標憑密匙購買,無需前往購買)持單位介紹信購買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每套工本費 150.00 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標項目不提供郵購招標文件服務。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1 年 02 月 28 日 10 時 00 分,地點為眉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及眉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到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聯系方式***
項目業主(招標人): 仁壽縣視高鎮人民政府
招標組織單位: 眉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 址:***
郵 編: 620020
聯 系 人***
電 話:***
傳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