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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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01.28 |
招標業主: | 江蘇方洋集團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 | 連云港鼎新招標代理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江蘇省 |
內 容: | 本工程合同估算價為 320 萬元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燈塔 路 |
1、江蘇方洋集團有限公司的港前大道(燈塔路~張圩二路)給水管線新建工程,已由連云港徐圩新區管委會批準建成。現決定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2、本次招標工程項目的概況如下:
(1)招標工程項目的性質:市政公用工程;
(2)招標工程項目的規模:總長約4000米;
(3)招標工程項目的結構類型: / ;
(4)招標工程項目的招標范圍:施工;
(5)招標工程項目的標段劃分:施工;
(6)招標工程項目的資金來源和落實情況:已落實;
(7)工程建設地點為 連云港徐圩新區內;
(8)計劃開工日期 2011 年 2 月 24日,計劃竣工日期為2011年 3月 25日,工期 30 日歷天;
(9)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合格標準。
(10)本工程合同估算價為 320 萬元。
3、凡具備承擔該招標工程項目的能力并具備規定的資格條件的企業,均可對上述 施工 招標工程項目(標段)向招標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只有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能參加投標。
4、投標申請人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建造師(項目經理)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資質。自愿組成聯合體的各方均應具備承擔該招標工程項目的相應資質條件;相同專業的施工企業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低的施工企業的業務許可范圍承攬工程。(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5、投標申請人可從連云港鼎新招標代理有限公司處獲取資格預審文件,時間為 2011 年 1 月 24 日至 2011 年 1 月 28 日,每天上午 9 時 00 分至 11時 30 分,下午 15 時 00 分至 17 時 00 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
6、資格預審文件每套售價為人民幣壹佰元,售后不退。如需郵寄,可以書面形式通知招標人,并另加郵費每套人民幣 / 元。招標人在收到郵購款后 / 日內,以快遞方式向投標申請人寄送資格預審文件。
7、資格預審申請書封面上應清楚地注明“港前大道(燈塔路~張圩二路)給水管線新建工程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申請書”字樣。
8、資格預審申請書須密封后,于 2011 年 1 月 30 日 17 時以前送至連云港鼎新招標代理咨詢有限公司處,逾期送達的或不符合規定的資格預審申請書將被拒絕。
9、資格預審結果將及時告知投標申請人,并預計于 2011 年 1 月 31 日發出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或資格預審結果通知書。
10、凡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請按照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中確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獲取招標文件及有關資料。
招標人(公章): 江蘇方洋集團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 真: 經 辦 人:
E-mail:
招標代理機構(公章): 連云港鼎新招標代理咨詢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
郵政編碼: 222042聯系電話***
傳 真: 0518-82308500 經辦人: 陶明雙
E-mail:
附件:
1、本工程招標工作遵照"連建監[2005]397號文"及“市建設局55號會議紀要”精神。
2、外地投標人必須保證中標后在連云港市注冊分公司,并在連繳納有關稅收,在投標前為此必須做出承諾(詳見連建管(2006)308號文)。
3、建造師執行“連建管(2006)636號文”:
投標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建造師進行投標。一個建造師及其項目經理部主要管理人員原則上只能承擔一個工程項目施工管理,確需承擔下一個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的,必須在上一工程項目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近竣工階段,已向原發包人提出竣工驗收申請,經原發包人、監理單位同意后報市建設局建筑業處備案后方可承擔。
備注: A、若投標企業屬本市資質管理的,其不良行為或在建工程項目情況由招標人負責查詢;
B、若投標企業非本市資質管理的,其不良行為或在建工程項目情況由投標人企業工商登記所在地地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查詢并出具證明。外市投標人遞交的資格預審文件中必須附上投標人所屬地地市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證明該投標人所派出的建造師無在建工程及不良行為的證明,原件放入資格預審文件正本內,副本內放復印件。
4、資格預審執行連建招(2006)569號文。
投標申請人只要滿足資格預審文件中的必要合格條件,即為資格預審合格,準予參加投標。
以下條件屬于資格預審必要合格條件中的必選條件(即招標人在資格預審過程中必選的,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合格至少應當滿足的條件):
(一)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三)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四)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經理的資質等級滿足招標公告要求;
(五)以聯合體形式申請資格預審的,聯合體的資格(資質)條件必須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標協議;(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六)資格預審申請書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
(七)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八)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或者雖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近竣工階段,并已經向原發包人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原發包人同意其參加其他工程項目的投標競爭;
(九)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執行蘇清欠辦(2007)13號文,蘇清欠辦(2008)13號文,蘇清辦[2010]13號文。
6、本工程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分值為:一、投標報價(70分);二、施工組織設計(20分);三、投標報價合理性(4分)(本項為扣分項目);四、投標人及項目經理經歷(8分);五、信譽(2分)。
7、各投標單位經辦人必須憑企業介紹信原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加蓋公章的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擬報注冊建造師的復印件前來報名購買資格預審文件。招投標活動的每個環節,該經辦人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
8、本工程執行蘇建招[2009]140號文相關規定如:第十八條經資格預審確定的潛在投標人不獲取招標文件或者獲取招標文件后放棄投標的,除不可抗力情況外,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應當在網上予以公告3個月。在公告期間,其它政府投資項目的招標人可以據此不接受其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