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榕市建安招201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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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01.24 |
招標業主: | 福州永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 | 福建省泓業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
地 區: | 福州市 |
內 容: | 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應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并持有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 投標人必須具備監理綜合資質或房屋建筑工程監理甲級(或以上)資質,并持有合法有效的企業資質證書; |
關鍵詞: | 監理 |
招標編號: 榕市建安招2011030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上尚城工程施工監理已由福州市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 榕發改政策[2010]76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福州永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招標人為福州永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 福建省泓業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監理進行邀請招標。
2、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
2.1招標工程項目范圍:土建、水電等工程施工階段的監理
2.2建設規模:工程造價約16000萬元;
2.3建設地點:福州市建新鎮福灣路與金洲南路交叉處;
2.4資金來源:自籌;
2.5工期控制目標:同施工工期,
2.6質量控制目標: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合格標準;
2.7本項目施工監理服務收費按照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建設部關于印發《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的通知(發改價格[2007]670號)的取費標準的80%計取。結合項目特征,本項目的施工監理服務費為323.48萬元,投標人監理收費不按上述要求報價的,按廢標處理;
3、投標人資格及審查辦法
3.1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1投標人應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并持有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1.2 投標人必須具備監理綜合資質或房屋建筑工程監理甲級(或以上)資質,并持有合法有效的企業資質證書;
3.1.3擬派本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應取得全國或福建省注冊的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及工程師或以上職稱;項目總監在本工程招投標期間,無擔任其他在建或已中標工程的項目總監或專業監理工程師。如派出的項目總監屬于中途更換的,應符合《福建省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完善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投標管理的通知》(閩建建[2007]20號)的規定;
3.1.4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施工、監理企業在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榕建筑[2007]110號文)規定,企業注冊地在福州市行政區以外的施工企業應在福州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3.1.5在本工程招投標期間,投標人不存在被依法禁止投標、財產被凍結或接管的情況;
3.1.6投標人和項目管理班子成員不存在被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取消投標或限制參加非政府投資項目投標的情形;
3.2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應按照有關規定提交人民幣叁萬元的投標保證金。
3.3本工程對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1年1月25日當日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到福建省泓業招標有限責任公司(詳細地址:***
4.2招標文件(含圖紙)每份售價為人民幣200元,售后不退。
5、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綜合評標法。
6、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11年2月14日9時00分,地點為福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7、其它需說明的情況
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9、聯系方式***
招標人:福州永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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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機構:福建省泓業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
電話:0591-87729788 傳真:***
聯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