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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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01.31 |
招標代理: | 江蘇交通工程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南京市 |
內 容: | 建筑面積:約4000平方米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
招標人南京市城市管理局建設項目2010年公廁、垃圾中轉站新(改)建工程已經立項部門批準建設(立項批文號:寧建字[2010]802號)。工程所需資金來源[國有政府性資金:2900.00萬元,其中財政性資金:2900.00萬元;],現已落實。本工程對投標報名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法選擇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
一、江蘇交通工程投資咨詢有限公司(招標代理)受招標人委托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二、本招標工程概況:
1、標段名稱:監理
2、工程地點:南京市行政區域內(玄武區、白下區、秦淮區、建鄴區、鼓樓區、下關區、雨花區、棲霞區、浦口區、沿江開發區)
3、工程類型:一般工程
4、建設類型:監理類
5、建筑面積:約4000平方米
6、工期要求: 300 天
7、監理合同估算價:42萬元
8、招標內容:工程施工及保修階段全過程監理
三、報名資格條件:
1、申請人資質等級及范圍:房屋建筑工程丙級及以上。
2、總監資質類別和等級:省級注冊監理工程師及以上。
3、資格條件中需提供的主要材料:企業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書、總監資質證書等。
4、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報名方法:
投標申請人可持《單位介紹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到指定地點報名,同時也可登錄南京市建設工程信息網上報名。
本公告發布之日即為指定地點和網上同時投標報名的時間:自2011年1月25日至 2011年1月31日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30分,在江蘇交通工程投資咨詢有限公司(招標代理處)受理報名。
五、資格審查方法:
1、對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方法參照蘇建招(2006)372號文件及有關法規文件的規定執行;
2、本工程參照蘇建招(2006)372號文件中規定的必選條件作為資審合格的必要合格條件。
其中必選條件為: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不良行為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4)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總監的資質等級滿足招標公告要求;
(5)資格預審申請書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
(6)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確定潛在投標人方法:
本工程不隨機抽簽,將邀請全部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報名人參加投標。
六、其它在招標過程中應當做到的事項:
(1)潛在投標人的單位名稱必須與企業資質證書上的單位名稱一致;
(2)本工程沒有對企業資質提高等級的要求;
(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人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到達開標現場,并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委托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不能到達開標現場或雖然到場但提供不了身份證原件的,招標人將認為其自動放棄資格審查申請。
(4)本工程施工點分布于全市各地,點多分散、協調難度大,本工程所有與外部環境協調工作,由中標人負責。
(5)中標單位項目總監資質證書在合同簽訂之前,押在招標人處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
(6)監理評分細則,如下:
項目 分值 評分細則 備注 總監
20 1、具有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得5分、具有省級注冊監理工程師得3分
以有關證書復印件為準
2、總監為工民建專業得5分
3、2008年1月1日以來,投標總監作為項目總監承擔過公廁、垃圾中轉站新改建監理,且單項監理合同建筑面積大于4000平方米的得 10分
監理內容以中標通知書或監理合同為準,時間以中標通知書為準。
監理 人員 30
1、土建專業2人: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有1個得5分,省級監理工程師有1個得3分(最多得10分)。
以有關證書原件為準
2、電氣專業1人: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得5分,省級監理工程師得3分;
3、給排水專業1人: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得5分,省級監理工程師得3分。
4、工程造價專業1人:國家注冊造價工程師得5分;同時具有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證的得3分。
5、測量專業1人: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得5分,省級監理工程師得3分。
監 理 業 績 10
2008年1月1日以來,企業承擔過公廁、垃圾中轉站新改建監理,且單項監理合同建筑面積大于4000平方米的得 10分
監理內容以中標通知書或監理合同為準,時間以中標通知書為準。
監理 取費 20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建設部關于印發《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的通知(發改價格〔2007〕670號)規定計算報價,監理取費為2.16%的得最高分20分,費率在規定的基礎上每提高0.01%則相應扣除2分。
監理 大綱 20
1、監理大綱內容全面,制度健全:4分
A. 監理工作范圍、目標(最低得0.6,其次得0.8,最高得1分)1分;
B. 監理制度健全(最低得0.6,其次得0.8,最高得1分)1分;
C. 監理機構成員職責任務明確(最低得1.2,其次得1.6,最高得2分)2分。
若無重大偏差,不低于60%得分
2、工程質量控制:4分
A.質量控制目標(最低得0.6,其次得0.8,最高得1分)1分;
B.質量控制內容(最低得0.6,其次得0.8,最高得1分)1分;
C.質量控制措施(最低得1.2,其次得1.6,最高得2分)2分。
3、工程造價控制:4分
A.造價控制原則(最低得0.6,其次得0.8,最高得1分)1分;
B.造價控制內容(最低得0.6,其次得0.8,最高得1分)1分;
C.造價控制措施(最低得1.2,其次得1.6,最高得2分)2分。
4、工程進度控制:4分
A.進度控制依據(最低得0.6,其次得0.8,最高得1分)1分;
B.進度控制任務(最低得0.6,其次得0.8,最高得1分)1分;
C.進度控制措施(最低得1.2,其次得1.6,最高得2分)2分。
5、針對本工程監理的重點、難點的針對性措施 4分
(最低得1.8,其次得2.4,最高得3分)
注:1、總監、企業業績所涉及到的所有證明材料的復印件須放入投標文件中,并提供原件供評標委員會核查后方可得分。在投標文件中未見復印件(或提供材料不全以致不能按招標文件要求證明業績特征的)的原件證明材料不予認可。總監和監理人員的專業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注冊證書上所學專業或注冊專業為準,證書須在本單位注冊,否則不得分。
2、業績證明材料應提供中標通知書及監理合同,提供材料不全以致不能按招標文件要求證明業績特征的,不得分。總監和企業業績可以兼得。
3、對投標人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必要時招標人將會組織相關單位進行考察,對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取消中標,并追究企業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
招標人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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