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CN2011-A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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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01.08 |
截止日期: | 2011.01.27 |
招標業主: | 常寧市水利局 |
招標代理: | 衡陽鑫天招標代理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常寧市 |
內 容: | 投標人的資格條件: 1、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它組織; |
關鍵詞: | 防治 |
常寧市水利局山洪災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設系統政府采購項目公開招標公告
衡陽鑫天招標代理咨詢有限公司受湖南省 常寧市水利局 的委托,對 山洪災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設系統 政府采購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采購,歡迎符合條件的投標人參加投標。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標項目: 山洪災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設系統 政府采購項目
政府采購編號: CN2011-A030
招標文件編號: HYXT2010-A053
二、招標內容:(具體技術規格及要求詳見公開招標文件第三章內容)
監測系統站點17站、預警系統(其中主站設備28套,從站設備40套)、監測預警平臺(硬件部分,不含軟件部分)、機房及會商室環境改造1項、系統集成1項。
注:本項目不分包、不拆包、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投標人的資格條件:
1、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它組織;
2、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有依法納稅和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4、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記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5、投標單位須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注冊資本≥500萬元),稅務登記證,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社保登記證(或依法交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依據);
6、投標單位須具有并提供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證書》叁級(或以上);
7、投標單位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2009年度或2010年度逐頁加蓋公章的財務審計報告(含財務會計報表);
8、產品須符合國家規定相應的技術標準、環保標準和安全標準;
9、法律、行政法規和本招標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公開招標文件的發售:
發售價格:¥4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發售地點:衡陽鑫天招標代理咨詢有限公司(市華新開發區解放大道17號中信大廈303室,市政府對面中國移動公司西側)
發售時間:從2011年1月7日起至2011年1月27日每日8:00時~12:00時,14:30分~17:30分。
購買公開招標文件時,投標單位需提供:
(1)、投標單位須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注冊資本≥500萬元),稅務登記證,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社保登記證(或依法交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依據);(原件或加蓋投標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2)、投標單位須具有并提供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證書》叁級(或以上);(原件或加蓋投標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3)、須提供2008年以來至少有2個成功并穩定運行1年或以上的(縣級)山洪災害監測預警系統或水利、水文、氣象等信息化工程建設案例;(原件或加蓋投標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4)、投標單位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2009年度或2010年度逐頁加蓋公章的財務審計報告(含財務會計報表);(復印件)
(5)、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針對本項目開具的唯一授權委托書原件(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注:在購買招標文件時經辦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資質證件進行審核,并將整套復印件(均須加蓋投標單位公章,且復印件字跡、公章印鑒清晰)留存招標采購單位備查。(此步驟僅限于發售招標文件階段)
五、投標截止時間:2011年1月28日上午9:30分整(北京時間)
開標時間: 2011年1月28日上午9:30分整(北京時間)
開標地點:衡陽市財政局政府采購招標大廳(一樓)
監督管理部門:常寧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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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單位:常寧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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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機構:衡陽鑫天招標代理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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