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誠信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受惠安縣交通投資經營有限公司 (招標人)的委托對惠安縣城西大通道三期(變更)工程(K7+388.12~K9+117.57)(清場復建) 工程進行公開招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惠安縣城西大通道三期(變更)工程(K7+388.12~K9+117.57)(清場復建)(招標編號: 35052010091 )已由泉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泉發改審【2007】024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惠安縣交通投資經營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源:財政撥款、上級補助及銀行貸款,招標人為 惠安縣交通投資經營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概況:本招標項目建設地點位于惠安縣城西大道紫山大橋環島K7+388.12,路線沿黃塘溪堤岸,至黃塘溪東村K9+100處,順接已建成一、二期工程。路線全長約1729.45米,路基寬28米,路面寬度16米;預算造價約1084萬元。
標段劃分:本招標項目分一個標段進行招標
建設工期:本招標項目工期為 120日歷天
招標范圍:詳本招標項目的工程施工圖紙和招標工程量清單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施工企業。(該工程嚴禁由原承建的施工班組或個人掛靠投標、轉包、分包;一旦被發現將取消投標人中標資格,造成后果投標人自行負責。)
3.2具備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3擬派項目經理應持有 二 級及以上 公路工程 專業注冊建造師注冊證書。
3.4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
3.5 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不得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否則均按廢標處理。
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直接監管的中央企業均不屬于本條規定“母公司”,其一級子公司可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但同屬一個子公司的二級子公司不得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
3.6投標保證金為 30 萬元人民幣,投標申請人應于開標前一天,由企業法人所在地開戶行匯入招標人如下指定賬戶(不受理現金、匯票的繳款方式):
賬戶名稱:惠安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開戶行①:建設銀行惠安支行, 賬號:35001656107050005147;
開戶行②:惠安螺城信用社, 賬號:9070323010010000002450;
開戶行③:農業銀行惠安縣支行東關分理處, 賬號:521401040000309;
匯款憑證上用途欄注明本招標工程編號 (標準格式:投標保證金 招標編號 )并要求受理銀行錄入憑證。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0 年 12 月 8日至 2010 年 12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時至 11:30 時,下午 15:00 時至 17:00 時(北京時間,下同),到惠安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報名登記大廳 (地址:***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200 元,圖紙每套售價 500 元。
4.3購買招標文件后須同時向交易中心辦理“工程交易登記卡”,超過招標文件發售期限的均不予辦理。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招標人不組織進行工程現場踏勘并不組織召開投標預備會。
5.2 投標人應于2010年 12月22 日 9 時00分(北京時間)前將密封的投標文件送到指定地點,逾期將不予接受。遞交投標文件時應出示本項目“工程交易登記卡”,未出示“工程交易登記卡”的投標人其投標文件將被拒收。
6.招標活動日程安排(北京時間)及地點
內 容
時 間
地 點
主 持
獲取招標文件
2010年12月8日8 時30分至
2010年12月14日17時00分止
惠安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招標代理機構
提交質疑書
2010年12月15日11 時00分止
發布答疑紀要
2010年12月15日17時00 分前
投標保證金匯入時間
2010年12月21日17時00分前
遞交投標文件
(投標截止期)
2010年12月22日9時00分止
開標
2010年12月22日9 時00分
惠安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地址:***
聯系電話***
招標人:惠安縣交通投資經營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泉州誠信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孫志容
地址:惠安縣交通局三樓 地址:***
郵編: 郵編:362100
查詢電話:13859770393 查詢電話:***
E-mail: E-mail: qzcxzj@126.com
傳真: 傳真:***
聯系人:陳先生 聯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