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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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12.08 |
招標業主: | 攀枝花市東區城市建設投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 |
招標代理: |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攀枝花 |
內 容: | 工程規模:新建審判法庭用房,總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室外集散場地、警(囚)車專道及綠化面積2000平方米 |
關鍵詞: | 施工招標 監理 |
東區法院審判法庭用房建設項目監理及
I標段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1.1 本招標項目東區法院審判法庭用房建設項目,已由攀枝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攀發改[2009]336號”文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東區法院,建設資金來自業主自籌及其它,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攀枝花市東區城市建設投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己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1.2 本招標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攀枝花市東區發展和改革局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攀東發改函 [2010]13號)的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招標人選擇(本項目中省發展改革委指定比選網站上的項目編號為2010070244)的招標代理機構是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 攀枝花市東區炳三區。
2.2工程規模:新建審判法庭用房,總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室外集散場地、警(囚)車專道及綠化面積2000平方米。
2.3計劃工期:I標段: 240 日歷天
監理標段:與施工總工期一致及質量缺陷責任期
2.4招標范圍:
2.4.1 I標段:具體詳見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
2.4.2 監理:施工設計圖、設計變更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全部內容的施工階段監理及質量缺陷責任期監理。
2.5標段劃分:本工程招標施工分為3個標段。本次僅實施1個標段,即I標段:新建審判法庭用房,高層一類公共建筑,建筑高度為28.80米,地上建筑面積為9912.69平方米,建筑層數為地上六層,地下室一層。
監理一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
3.1.1監理標段: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并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屋建筑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近3年已完成2個同類項目監理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
3.1.2 I標段: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并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近三年已完成不少于2個類似項目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0年 12 月 2日至2010年 12 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時至11:00時,下午15:00時至17:00時(北京時間,下同),在攀枝花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持下列證件(證明、證書),監理標段只須提供下列(1)、(2)、(3)項購買招標文件:
(1)購買人有效身份證及單位介紹信;
(2)注冊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3)資質證書副本;
(4)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園林綠化、電梯安裝除外)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50元,售后不退。圖紙押金 / 元,在退還圖紙時退還(不計利息)
4.3 招標人不提供郵購招標文件服務。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0 年 12 月 24日10時00分,地點為攀枝花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招標人:攀枝花市東區城市建設投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
郵 編: 6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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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招標代理機構: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
郵 編: 6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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