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華安縣人民政府常務會研究,華安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現就華安縣第一中學、福建立興食品有限公司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進行國公開招標。
一、招標項目名稱及內容
1、項目名稱: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
2、項目位置:華安一中校內、福建立興食品有限公司內
3、項目規模: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約1000KW 其中(華安一中200KW、福建立興食品有限公司800KW),該項目由中標單位分兩期投建,每期各500KW。
4、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工程造價最高限價 26元/瓦
二、投標人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凡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條件、有能力提供本招標文件所述貨物及服務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境內供貨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為合格的投標人。
2、中標單位應在華安注冊一家公司承建上述兩個項目。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競爭人。
三、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0年12月1至2010年1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時00分至11時30分,下午14時30分至17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到華安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縣財政局一樓)購買招標文件。
標書售價及要求:招標文件(紙質版或電子版)售價為200元人民幣;招標文件售后不退。
四、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經評審的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每瓦工程造價最低投標價中標法。
五、投標(履約)保證金的提交
1、投標(履約)保證金提交的時間:2010年 12月13日前(以款項到賬時間為準);
2、投標(履約)保證金提交的方式:轉賬或電匯;
3、投標(履約)保證金提交的金額:人民幣貳拾萬元。
全 稱: 華安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戶銀行: 中國工商銀行華安支行
帳 號: 1409024109600015779
六、投標文件的遞交
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2010年12月 14日 10時0分,提交地點為華安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華安縣財政局一樓)。
2、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