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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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12.01 |
招標業主: | 浠水縣交通運輸局 |
招標代理: | 湖北大鵬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浠水分公司 |
地 區: | 浠水縣 |
內 容: | 次資格審查要求申請人具備 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為 公路工程類貳級及以上建造師。申請人應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
關鍵詞: | 施工招標 路 |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浠水縣城區出口路(丁司當至麻橋)站前路路面大修工程 已由浠水縣人民政府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浠水縣交通運輸局 ,建設資金來自浠水縣交通運輸局自籌 ,招標人為浠水縣交通運輸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本項目建設地點為浠水縣清泉鎮城區出口路(丁司當至麻橋)站前路。建設項目為:浠水縣城區出口路(丁司當至麻橋)站前路路面大修工程,本工程設立壹個標段,預計總投資約400萬元,計劃工期90日歷天。本工程采取單價合同按實際工程量結算方式。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本次資格審查要求申請人具備 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
3.2 本次資格審查 不接受 聯合體資格審查申請。
3.3凡在浠水縣招投標管理辦公室有不誠信行為或違法行為記錄的投標申請人將不予受理。
4、資格審查方法
本次資格審查采用 資格后審合格制 。
5、招標文件的獲取
申請人須登錄“浠水縣綜合招投標網下載并填報《浠水縣綜合招投標投標報名書》。
5.1 請申請人于 2010 年 11月 24 日至 2010年 12 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8時至 11 時30分,下午 2時30 分至 5 時(北京時間,下同),在浠水縣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二樓服務大廳(浠水經濟開發區聞一多大道58號)持法人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擬派項目負責人***
5.2委托代理人必須為擬派本工程項目的建造師或項目經理,包括投標報名、踏勘答疑、招標文件的領取、投標文件的遞交。非本工程擬派建造師或項目經理參與上述活動將不予受理。
5.3招標文件資料費每套售價人民幣 400 元,售后不退。
5.4本項目的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 8萬 元整(捌萬元整),在 2010年 12 月3日下午16時30分前一次性提交(以到賬時間為準)。投標保證金必須通過投標人所在地基本帳戶匯至浠水縣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基本帳戶(賬號名稱:浠水縣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浠水縣支行南城分理處;賬號: 42001676639053000617),投標申請人必須按規定的時間足額提交投標保證金,逾期無效。投標單位在交納投標保證金時,需在進賬憑證上注明用途和投標項目,并注明聯系人***
5.5參與報名后,無故不送達投標文件的,其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
5.6 未按規定將銀行開戶許可證原件登記備案和未按規定提交投標保證金的申請書將被拒絕。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為 2010 年 12月16日上午 9:00時,地點為:在浠水縣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二樓交易大廳(浠水縣經濟開發區聞一多大道58號)。
6.2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其它事項說明
7.1本項目履約保證金為 合同價款的10% 。
7.2本項目招標代理費,由中標人在領取中標通知書之前支付。
7.3本項目的場租費和信息資料費依據鄂價房服[2009]45號收取,由中標人支付。
8、聯系方式***
招標人:浠水縣交通運輸局 代理機構: 湖北大鵬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浠水分公司
地 址:浠水縣清泉鎮 地 址:***
郵 編:438200 郵 編: 438200
聯系人:王曉林 聯 系 人***
電 話:13972727996 電 話:***
縣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 電 話: 0713-4267871 傳 真:***
縣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投標保證金賬戶
賬戶名稱:浠水縣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浠水縣支行南城分理處
帳號:4200167663905300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