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LZCGK201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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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11.03 |
截止日期: | 2010.11.19 |
招標業主: | 樂山市公安局 |
招標代理: | 樂山市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 | 樂山市 |
內 容: |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2、(聯合投標)須具備貳級及以上“安全技術防范工程設計、安裝、維修資質證書” 3、所提供的主要產品需具有原廠商授權參與本次投標的授權書(原件); |
樂山市政府采購中心受樂山市公安局委托,擬對其天網系統升級改造工程進行公開招標采購,茲邀請符合本次招標要求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一、招標編號:LZCGK2010-56號
二、招標項目:天網系統升級改造工程(第二次)
三、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四、招標項目簡介:
設備采購清單:
天網系統升級改造工程
(技術參數和功能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五、投標人應具備的資格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要求的供應商。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法人,在境內注冊,具有相應的工商、組織、稅務登記證明,本項目采購內容在其經營范圍之內。具體要求如下: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2、(聯合投標)須具備貳級及以上“安全技術防范工程設計、安裝、維修資質證書”
3、所提供的主要產品需具有原廠商授權參與本次投標的授權書(原件);
4、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六、資格審查:
除明確要求在購買招標文件時需提供的資格證明文件外,本項目投標供應商的資格條件在評標時進行審查。供應商應在投標文件中按招標文件的規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資格證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復印件的必須加蓋單位印章,并在必要時提供原件備查。若提供的資格證明文件不全或不實,將導致其投標或中標資格被取消。
七、招標文件發售時間、地點:
招標文件自2010年11月3日至2010年11月19日17時止(正常工作時間)在樂山市政府采購中心購買。招標文件售價: 人民幣300元/份 (招標文件售后不退, 投標資格不能轉讓)。
供應商購買招標文件時應出示單位介紹信。
八、投標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2010年11月25日10: 30分止(北京時間)。
投標文件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送達開標地點。逾期送達或密封和標注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標不接受郵寄的投標文件。
九、開標地點:樂山市政府采購中心開標廳。
十 、本投標邀請在四川政府采購網上以公告形式發布。
十一、采購人: 樂山市公安局
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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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采購代理機構:樂山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 址:***
郵 編:6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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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