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10.28 |
---|---|
截止日期: | 2010.11.04 |
招標代理: | 鹽城市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鹽城市 |
內 容: | 工程規模: 新建垃圾滲濾液處理硝化池、車間等。 發包方式:包工包料。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衛生 |
工程編號 yc20100907701
一、市區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一期工程滲濾液處理區已經鹽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建設。工程建設資金自籌、已落實。現該項目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擇施工承包人。
二、鹽城市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三、參加本工程投標的申請人須進行網上注冊后方可參加該工程投標。
四、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市區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一期工程滲濾液處理區施工工程。
(2)工程地點:亭湖區永豐鎮洪東村。
(3)工程規模: 新建垃圾滲濾液處理硝化池、車間等。
(4)發包方式:包工包料。
(5)質量標準:國家工程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6)工期要求:工期75日歷天。計劃2010年11月開工。
五、標段劃分及招標內容:本次招標共劃分為一個標段,招標內容為:
土建、一般安裝等施工圖紙范圍內的全部內容施工,詳細內容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文件為準。
六、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及要求
1、投標人資質類別和等級: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施工資質的獨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2、項目負責人資質和要求:項目負責人必須是投標人本單位正式職工,具有三 級及以上施工資質(二級及以上資質的項目負責人投標時須提供 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的建造師注冊證書原件或臨時執業證書原件;三級項目負責人***
3、項目負責人從本工程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無在建工程,如發生投訴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該項目負責人***
4、投標人須保證投標項目負責人及項目部主要組成人員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投標時,投標人應提供投標項目負責人和項目部主要組成人員【含項目負責人***
5、本次招標招標人一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報名。
6、招標人堅決謝絕掛靠單位參與本工程的投標。如在招投標過程中發現以他人名義投標并中標的,將取消其中標資格,沒收其全部投標保證金等。
七、資格審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 “資格后審 ”全數入圍的辦法確定合格投標人。
2、除不可抗力外,經資格預審確定的潛在投標人不獲取招標文件或獲取招標文件后放棄投標的,鹽城市建設局建設工程招標辦查實后將在網上予以公示3個月。在公示期間,其它政府投資的招標人可以據此不接受其投標報名。
八、本工程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辦法詳見附件。
九、投標報名和獲取招標文件方法:
各投標申請人須登入鹽城市招投標網(新聞中心欄口下詳見“通知公告”)進行網上報名,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
本公告網上報名時間自2010年10月28日17:00時至2010年11月4日17:00時。(如在投標報名截止時間前未進行企業信息入庫,將導致無法購買招標文件,由此引起的責任自負)。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2010年10月28日17:00時至2010年11月4日17:00時”。已完成網上報名注冊的投標申請人憑已完成網上報名注冊的打印回執單及購買人的身份證到鹽城市招投標交易中心(鹽城市鹿鳴路6號三樓)招標文件發售窗口購買。(聯系電話***
十一、投標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齊全,如未按要求按時提供真實、齊全的有關資料,將導致資格預審不合格。只有通過資格預審的投標申請人方可領取本招標工程的招標文件。
十二、投標申請人如有違反《鹽城市市場廉政準入規定(試行)》中規定情形的,將被取消投標(中標)資格。
十三、招投標監管機構投訴電話:鹽城市招投標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電話83080019;鹽城市建設局招投標辦公室電話:***
建設單位(簽章): 招標代理機構(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聯系人:單志宏 吳耀華 聯系人***
聯系電話: 13851043836 聯系電話***
地址: 地址:***
附件:
評標辦法
鹽城市市區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一期工程滲濾液處理區工程招標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根據投標報價、工程質量、施工工期、施工組織設計(含項目負責人***
一、資格審查:
評標委員會對所有參加投標的投標人的資格對照招標文件資格后審要求提供的原件進行審查,只有通過資格審查的投標人方可進行下一階段的評審。
審查以投標人提供的營業執照(副本)原件、資質證書(副本)原件、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項目負責人的小型項目管理師證書或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或臨時執業資格證書)原件、投標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原件、項目負責人和項目部主要組成人員【含項目負責人***
評標委員會對上述材料進行審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資料或原件資料不全的,不予通過資格審查。
二、開、清標情況評審:
評標委員會對開、清標過程中發現的的情況予以評審,被認定為廢標的不能進入下一階段評審。
三、投標報價評標基準價的確定:
投標報價的評標基準價為經開、清標情況評審無明顯廢標情形的所有投標人的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乘以系數A,A的取值范圍為93%—96%,具體數值開標時由投標人代表現場抽簽決定。
四、參加詳細評審投標人的確定:
開、清標情況評審無明顯廢標情形且投標報價不低于投標報價評標基準價的投標人的數量不多于7家(含7家)時,所有符合上述條件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均參與詳細評審;開、清標情況評審無明顯廢標情形且投標報價不低于投標報價評標基準價的投標人的數量多于7家時,從符合上述條件的投標報價中由低到高選擇7家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參與詳細評審,其余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不再參與詳細評審。
五、詳細評審:
(一)投標報價(70分)
1 有效投標報價:
1.1 投標報價符合招標文件、招標答疑文件的要求;
1.2 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低于企業成本價;
1.3 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高于招標控制價;
1.4 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低于投標報價的評標基準價。
2 報價分計算
2.1 參與詳細評審的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中最低報價的得70分。
2.2 參與詳細評審的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與有效最低投標報價相比,每上浮1%扣0.3分,從70分扣起,不足1%時按插入法計算。
3 扣分約定
3.1 評標委員會從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中隨機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項的清單子目進行重點評審。
3.2投標人的主要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超出分部分項評標基準價±30%的,每發生一項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項評標基準價確定:取參與詳細評審的有效投標報價的相應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的算術平均值。
3.3 措施項目費用總金額超過措施項目費評標基準價±30%的,扣0.3分。
措施項目費評標基準價確定:取參與詳細評審的有效投標報價的相應措施項目費總金額的算術平均值。
3.4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與計價表、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分析表中的項目編碼、項目名稱以及項目特征必須與工程量清單完全一致,如有一項不一致,扣0.1分(累計不超過1分),單位工程編號錯誤扣0.2分。
3.5每項分部分項工程量必須報綜合單價,如有一項漏報,扣0.2分(累計不超過1分)。
(二)工程質量 5分
基本分5分。
承諾招標文件規定的質量標準及目標的,得基本分5分,不承諾招標文件要求的質量標準或目標的按廢標處理。
(三)施工工期 5分
基本分5分。
承諾工期符合招標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承諾工期超過招標文件要求工期的,作廢標處理。
(四)施工組織設計(含項目負責人***
1、施工組織設計 18分
施工組織設計須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無標志要求,對違反者作廢標處理。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評審,評審得分區間為17~18分,以0.01分為一個記分單位,依據本工程的評標規則進行計分、匯總。施工組織設計一般必須具備如下內容:
1.1、總體概述:施工組織總體設想、方案針對性及施工段劃分;
1.2 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和臨時設施、臨時道路布置圖;
1.3 施工進度計劃和各階段進度的保證措施;
1.4 各分部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及質量保證措施;
1.5 安全文明施工及環境保護措施;
1.6 項目管理的人員配備、素質及管理經驗(不得出現公司名稱和人員姓名);
1.7 勞動力、機械設備和材料投入計劃;
1.8 關鍵施工技術、工藝及工程項目實施的重點、難點和解決方案;
1.9 季節性施工措施;
2、項目負責人***
各投標人的項目負責人在接到通知后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接受評標委員會要求其陳述及答辨測試。評標委員會對各投標人項目負責人陳述及答辨測試進行綜合評分,得分范圍為(0—2.0)分,得分計入總分。項目負責人***
六、其它
1、投標人和項目負責人***
2、本辦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評標委員會依據法律法規處置。
3、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出現《鹽城市廉政準入規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規定予以廢標處置。
4、經審查為虛假材料的,按無效標書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