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GDC-2010081622010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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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08.18 |
截止日期: | 2010.08.26 |
招標業主: | 珠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
招標代理: | 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 | 珠海市 |
內 容: | 實驗室設備 臺 1 |
公告日期: 2010-08-26 17:36:02
項目名稱: 珠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微量紫外分光光度計采購項目
項目編號: GDC-20100816220100001
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受采購單位 珠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委托,
對下列貨物及服務進行電子政府采購,現邀請合格投標人進行投標。
開始日期: 2010-08-16 17:36:02 采購單位: 珠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截止日期: 2010-08-26 17:36:02 聯系人***
送貨地點: 珠海市九洲大道東1144號 聯系電話***
采購結果公告后 50 天內 聯系郵件: pan-yq@qq.com
備注信息: 一、競價文件的要求競價人的競價文件應滿足以下要求,否則將被視為無效報價。(一)競價人應在其競價文件中如實、客觀描述所競價產品的技術性能及參數。采購人一經發現競價人存有與事實不符的虛假性能描述等情形的,將取消該競價人的中標資格;存有虛假行為的中標商將承擔所有的經濟損失及相應責任。(二)競價人在競價文件中,應就采購人的“技術要求”及相應的“設備配置要求”闡述其所投產品的“投標技術規格”,并就偏離情況作出填寫和明確說明(技術規格偏離表的格式如下)。競價人應附所投產品的“技術參數”產品說明書及儀器彩頁。技術規格偏離表序號 設備名稱 招標技術規格 投標技術規格 偏離 說明 (三)競價文件需詳細列出所投標設備的全套配置清單(包括品牌、型號及數量)、設備或核心部件的制造廠商、產地及價格。競價文件的總報價為貨物送達采購人指定地點,經采購人驗收合格并交貨完畢所有可能發生的費用,包括設備費、運輸、保險費、含相關進出口環節稅的稅費、碼頭裝卸等雜費、倉儲保管費、安裝調試、產品驗收的檢驗檢測費、操作人員培訓以及售后服務等費用。二、交貨期競價人提供的交貨期不得超過網上競價設備一覽表中的交貨期時間。競價人予以特別注意:如出現未能到期供貨的情況,采購人有權單方終止合同的執行,所有的經濟損失由逾期供貨商單方承擔。三、驗收條件(一)中標供應商設備供貨、安裝施工、調試、工程驗收、貨物運輸、售后服務等均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家標準、相關行業標準。中標供應商提供設備的制造標準、安裝標準及技術規范等有關資料必須符合國家相應的有關標準、規范要求。(二)中標供應商應向采購人提供完整的設備技術資料、貨物制造商的出廠檢驗報告、合格證書、產品保證書、認證書、及政府許可證明、說明書等,保證產品和安裝材料是新生產、未經過使用的原裝原廠正品。如在交付使用前發生設備損壞和不合格,采購人有權要求退貨,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供應商承擔。(三)中標供應商根據合同要求進行系統安裝、調試后,由采購人進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驗收,確保在使用過程內具有滿意的性能。如質量不符合要求,供應商應無條件及時更換并不得以任何原因拖延。(四)采購人根據招標文件、中標供應商的競標文件、合同、制造廠商的產品驗收標準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標準進行驗收。采購人有權委托中國具權威資質機構對設備的靈敏度、測量精度等技術性能進行驗收。因中標供應商所提供的產品未達到招標文件中技術性能指標的,一律拒收,不予付款,采購人有權因此終止合同的執行,中標商將自行承擔所有經濟損失;同時,采購人將保留向中標供應商因設備延遲到位而造成對口岸檢驗業務的不良影響追索相應“違約”責任的權利。
資質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持有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合同附件需附上營業執照復印件)。 2.投標人是廠商正規經銷商或代理商,具有所投產品售后服務的能力和資質,競價時必需提供投標產品資質證明,并隨附件上傳。 3.本項目不接收聯合體報價,不允許只對部分內容進行報價。 4.本項目接收國外產品報價。 5.進口產品供貨期為成交公告公布之日起90個日歷日。6、按國家規定提供有關的進口許可證明。7、投標人應確保投標產品是通過正規合法的渠道提供的原裝原廠正品。8、到貨時,提供設備的售后服務函和原廠證明。
商品分類 參考品牌 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基本描述
實驗室設備 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