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PXC[2010]--04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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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08.18 |
截止日期: | 2010.08.20 |
地 區: | 濮陽縣 |
內 容: | 投標供應商資格要求:符合《公安局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要求本招標項目的制造商或經銷商。 |
關鍵詞: | 打印機 |
受采購單位委托,現重新對打印機項目進行詢價采購,歡迎國內有供貨、服務能力的供應商參加報價。
1、招標文件編號:PXC[2010]-- 043號
2、招標項目名稱:打印機
3、數量及簡要技術要求:見招標文件
4、投標供應商資格要求:符合《公安局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要求本招標項目的制造商或經銷商。
5、購買招標文件時間:2010年8月18日——2010年8月2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 15:00——18:00
6、購買招標文件地點:濮陽縣財政局二樓采購辦
7、招標文件售價:100元(售后不退)
8、購買招標文件需攜帶證件: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機構代碼證、產品授權書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與原件一致供投標使用”字樣)。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9、遞交投標文件時間及地點:2010年8月20日下午3:00——3:30濮陽縣公安局會議室。
10、詢價開始時間:2010年8月20日下午3:30濮陽縣公安局會議室。
12、誠信保證金:供應商在購買詢價文件時交納2000元誠信保證金,未收到誠信保證金的投標屬于無效投標,如果在規定時間內未進行投標,保證金一概不予退還;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投標,必須在談判截止時間24小時前,書面通知濮陽縣人民公安局采購辦公室,否則,保證金一概不予退還。評議后未成交的無息退還,成交方誠信保證金轉為履約保證金,不足部分在收到成交通知書之日按規定補齊,所有產品驗收合格無息退還。
13、采購項目聯系人***
14、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