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0年開發區部分道路交通設施工程已經南通市開發區管委會批準建設。工程所需資金來源是財政撥款,已落實。現決定對該項目的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開發區內
(2)工程規模:估算投資人民幣總造價400萬元。
(3)計劃開竣工時間:2010年8 月開工至2010年 9月竣工。
三、本招標工程不分標段,每位申請人可申請參與該工程的資格預審。相應標段如下:
園林路東段、東方大道北延、新開南路拓寬交通設施工程。
四、 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1)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 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交通安全設施分項資質;
(2)擬選派建造師資質等級:貳級及以上資質;
(3)企業業績:2007年7月至今在南通市區或開發區承擔過類似工程施工;
(4)建造師業績:2007年7月至今在南通市區或開發區承擔過類似工程施工。
(5)其他條件:
a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訂立合同的能力;
b企業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c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d資格預審申請書中的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
e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f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或者雖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近竣工階段,并已經向原發包人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原發包人同意其參加其他工程項目的投標競爭;
g投標申請人辦理投標報名、資格審查事宜必須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辦理,委托代理人必須為本企業在職職工;
h招標人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k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L以上資格條件的審查將貫穿本工程的整個招標過程。如發現承包人資格條件不符的,發包人可隨時取消承包人的投標或中標資格。
五、 請申請人于 2010 年 8 月 16 日, 14:00-16:00 ,到開發區招標投標管理中心(中央路51號606室)提交預審文件。申請人沒有按時提交預審文件的,將視為自動放棄。
六、資格預審時報名經辦人及建造師本人須到場,并攜帶以下證明資料原件和復印件:
(1) 報名經辦人本人身份證件、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原件、單位職工社保證明原件;
(2) 建造師本人到場及其建造師證書原件;建造師社保證明原件;
(3) 企業營業執照原件、資質證書副本原件;
(4) 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建造師(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原件;
(5) 當地檢察院出具的1997年以來無行賄、犯罪記錄的證明;
(6) 企業上年完整的財務審計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損益表)原件;
(7) 企業類似的已建工程的合同原件、竣工驗收報告原件;
(8) 建造師類似的已建工程的合同原件、竣工驗收報告原件。(注:建造師和報名經辦人可為同一人)
七、資格預審辦法:
1、采用資格預審合格后,再隨機抽簽入圍法。
2、申請人網上報名:2010年 8 月 9 日---2010年 8 月 13 日;
3、資格預審:2010年 8 月 16 日的下午14:00-11:00,申請人按照招標公告要求提交預審文件,發包人按照招標公告要求對預審文件進行審核:
申請人不符合第四條《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及第六條《報名經辦人及建造師本人須攜帶的原件資料和復印件》的,不能入圍;
根據投標人以往的報名情況、投標情況及合同履約情況,招標人建立投標單位的誠信檔案;如在誠信檔案中,發現申請人存在弄虛作假、串標、合同履約不力等不良考評記錄的,該申請人不能入圍。
4、隨機抽簽辦法另定。
八、評標辦法
評標分兩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技術標
技術標評定:邀請有關專家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評審,滿足招標文件的質量、工期等要求,經評審合格的技術標,再進入經濟標評定。
(詳見招標文件)
第二階段經濟標
1、經濟標評定:采用次低價中標的評標辦法。
具體見招標文件。
九、合同價款形式:采用固定單價合同
十、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一周內支付合同價的20%,工程進度款按月申報,竣工驗收合格憑竣工驗收證明付至合同款的70%;結算資料送審并經審計后付至審計價的80%;竣工驗收后三年內完成財務決算,付清全部余款。
十一、履約保證金
中標單位接到中標通知書7個工作日內, 應按規定向發包人提交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為中標價的6%。
十二、本工程只接受網上報名,詳見南通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招標項目網上報名須知》;執行蘇建招(2006)372號文。
十三、資格預審需攜帶的資料: (1)南通市建設工程投標報名申請書(網上報名打印件且加蓋公章法人簽章三份);(2)資格預審文件一式兩份,投標人請自行通過南通市工程建設網下載資格預審文件范本。
招標人地址:***
聯系人: 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地址:***
聯系人 :章曉暉 傳真:85508795-8006 電話:***
郵 編 : 226006
要求本公告的發布時間為 2010 年 8 月 9 日至 2010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