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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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08.13 |
招標業主: | 天津市河東區國家稅務局 |
招標代理: | 天津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
地 區: | 天津市 |
內 容: | 標段劃分與招標范圍: 一標段:強弱電線路、給排水管路、吊頂、地磚、 采暖及門窗更換,墻體粉刷等。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文件技術說明 |
津建交河東施工[2010]080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河東區國家稅務局第一稅務所綜合業務辦公用房修繕項目 已由 天津市河東區建設管理委員會 以 1210204020100278 批準建設,項目建設單位為 天津市河東區國家稅務局 ,建設資金為 155 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 天津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河東區國家稅務局 的委托,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定承包人。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2.1 項目概況:本項目為河東區國家稅務局第一稅務所綜合業務辦公用房修繕項目,建 筑面積為737.73㎡,地點位于河東區十五經路榮興溫泉公寓底商。 2.2 工程建設地點:河東區十五經路榮興溫泉公寓底商 2.3 標段劃分與招標范圍:一標段,主要包括:強弱電線路、給排水管路、吊頂、地磚、 采暖及門窗更換,墻體粉刷等。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文件技術說明。 2.4 工期要求:2010年8月25日至2010年9月25日 2.5 工程質量要求:國家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2 工程建設地點:河東區十五經路榮興溫泉公寓底商
2.3 標段劃分與招標范圍:
一標段:強弱電線路、給排水管路、吊頂、地磚、 采暖及門窗更換,墻體粉刷等。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文件技術說明。
2.4 工期要求:2010年09月01日 至 2010年09月25日
2.5 工程質量要求:國家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有:
一標段:資質: 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 , 資格: 1.企業營業執照在有效期內;2.資質等級證書在有效期內;3.安全生產許可證在有效期內;4.正項目經理一名,正項目經理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證書,并具有“有投標資格”的IC卡,專業為建筑裝飾工程,應配置項目安全經理1人,專業不限,并須出具投標單位的項目安全經理任命書,外地施工企業項目經理必須具有項目經理進津備案證書;5.外地施工企業須具備進津備案通知書(在有效期內)。 , 本標段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2 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規定的要求。聯合體投標報名時可以聯合體主辦人或成員中的任何一人進行報名。
3.3 非本市注冊的投標人在報名時應提供進津備案通知書。
4、 投標報名方式 凡具備投標人資格要求的投標人可通過以下方式進行投標報名:
4.1 投標人不能通過天津建設工程信息網報名時,可攜帶 本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和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副本(原件)、進津備案通知書、經辦人授權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如果聯合體報名,請攜帶聯合體協議) 到 天津市和平區河北路50號信德大廈404室報名。
4.2 各投標人均可對上述標段中的1個標段投標報名。
5、 投標報名截止時間 5.1 本招標項目的報名截止時間為:2010年08月13日16時00分(北京時間)。
5.2 招標公告發布時間:2010 年8 月9 日 至2010 年8 月13 日
6、 招標文件的獲取 6.1 凡投標報名的投標人,請于2010年08月09日至2010年08月1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時0 分 至11 時30 分, 下午 14 時0 分 至17 時0 分(北京時間), 持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資質等級證書副本(原件)和單位介紹信,前往 天津市和平區河北路50號信德大廈404室 獲取招標文件。
6.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 1000元 元,售后不退。圖紙押金人民幣 0元,在退還圖紙時退還押金(不記利息)。
6.3 招標文件需郵購的,另加手續費(含郵費)每套人民幣50元(不含郵費)元。招標人在收到投標報名確認函(原件)、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蓋公章)、資質等級證書副本(復印件蓋公章)和單位介紹信(原件),以及郵購款(含手續費)后招標人在收到投標報名確認函(原件),企業營業執照副 日內寄送。
項目建設單位:天津市河東區國家稅務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葛強發(印鑒)
辦公地址:***
郵政編碼:300171 聯系人:李國卿 電話:***
傳 真:***
項目代建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鑒)
辦公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人: 電話:
傳 真:***
招標代理機構:天津國際招標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劉學玲(印鑒)
辦公地址:***
郵政編碼:300020 聯系人:黃欣 電話:***
傳 真:***
日期:2010 年8 月9 日
違法違規舉報:
在工程交易活動中不準任何企業,假借有關領導或行政監督管理部門的名義,擴大本企業的影響,經查實,將消其投標資格。在招標投標活動中采取明招暗定、虛假招標、圍標、陪標、串標和借照或掛靠等不正當手段,獲取工程的將取消其中標資格,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天津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舉報及投訴受理單位:天津市河東區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
電話:60536698傳真:60536698電子郵箱***
受理單位地點:天津市河東區津塘路3號
受理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