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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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08.12 |
招標業主: | 張家口市國土資源局 |
招標代理: | 河北光大招標有限公司 |
地 區: | 涿鹿縣 |
內 容: |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級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關鍵詞: | 施工招標 |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涿鹿縣礬山磷礦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 已經由河北省國土資源廳批準建設,資金來自省級撥款。招標人為張家口市國土資源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涿鹿縣。
2.2建設工期:預計開工日期為2010年8月底,預計工期2個月。
2.3招標范圍:本次招標為涿鹿縣礬山磷礦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施工,共分為一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級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0 年8月6日至 2010 年8月12日,每日上午 9 時至 11:00 時,下午 14:30 時至 17:00 時(北京時間,下同),在招標代理處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單位介紹信、經辦人身份證的原件及上述資料復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復印,逐頁加蓋申請單位公章),購買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0 年 8 月26 日 9時 00 分,投標人應于當日8時00分至9時00分將投標文件遞交至張家口市恒通商務酒店(橋東區五一路19號)。
5.2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接收。
6. 聯系方式***
招標人: 張家口市國土資源局 招標代理: 河北光大招標有限公司
地 址: 張家口市盛華西大街 地 址:***
電 話: 0313-4083984 電 話:***
聯系人: 劉博韜 聯 系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