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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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08.03 |
招標業主: | 東莞市公路橋梁開發建設總公司 |
地 區: | 東莞市 |
內 容: | 工程規模: 路線全長約7.7公里,城市主干道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改造工程 路 |
1、東莞市公路橋梁開發建設總公司 的 東莞市東部快速路(企石~橋頭段)完善改造工程 已由主管部門批準建設。
現決定對該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進行邀請抽取,選定承包人。
2、本次招標代理機構抽取項目的概況如下:
監督部門:東莞市建設局
工程規模: 路線全長約7.7公里,城市主干道
工程概算:約0.00元
委托代理工作內容:詳見草擬的委托代理合同
抽取時間:2010年8月3日15時0分
抽取地點:東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2號投標室
其它說明:(1)、保證金交納方式:固定投標保證金;
(2)、招標代理費:按國家計委計價格[2002]1980號規定標準的80%計取。
(3)、如需評標,評標費用由招標單位支付。
3、投標人須具備承擔代理項目的相應資格條件:
投標人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招標代理機構招標代理甲級資質”(招標代理工程范圍須不小于工程概算)。
4、本項目不接受未被列入《已領取信用管理手冊的招標代理機構名單》的招標代理機構參加抽取。
5、投標申請人可從東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獲取招標代理機構抽取公告及草擬的委托代理合同等資料。
時間為 2010年7月29日9時0分 至 2010年8月3日15時0分 (公告時間不少于三個工作日)。
6、投標企業參加投標的要求:
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固定投標員帶固定投標員卡)帶信用管理手冊、身份證、承諾書準時參加抽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