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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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07.09 |
招標業主: | 小金縣文體局 |
地 區: | 小金縣 |
內 容: |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園林古建筑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具備近3年以來已完成2個及以上的類似項目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
小金縣州、縣級文物維修(沃日龍燈碉前沿)工程
1.招標條件
1.1本招標項目小金縣州、縣級文物維修(沃日龍燈碉前沿)工程已由阿壩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阿州發改[2010]468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小金縣文體局,建設資金來自國家災后重建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小金縣文體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1.2本招標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阿壩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阿州發改[2010]468號)的招標組織形式為自行招標自行招標委托招標。招標人選擇(本招標項目在省發展改革委指定比選網站上的項目編號為/)的招標代理機構是/。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建設地點:小金縣沃日鄉。
(2)工程規模:龍燈碉(商鋪)建筑面積:約740平方米,道路占地約280平方米,停車場約800平方米,綠化約389平方米。
(3)計劃工期:90日歷天;
(4)招標范圍: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工程量清單與施工圖不一致時,以工程量清單為準);
(5)標段劃分:施工一個標段:
(6)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7)購買招標文件證件查驗:單位介紹信收原件,招標公告4.1款規定的其他證件驗原件收復印件和單位機構組織代碼證驗原件收復印件。除身份證外其他證件復印件均需加蓋投標單位章,加蓋的投標單位章應是投標人單位法定名稱章并應是鮮章,不得使用專用印章(如經濟合同章、投標專用章等)或下屬單位印章代替。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園林古建筑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具備近3年以來已完成2個及以上的類似項目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標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標人均可就上述標段投標,但可以中標的合同數量不超過/個標段。標段總數為。
4.招標文件的獲取2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至/(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時至/時,下午/時至/時(北京時間,下同),在/持單位介紹信購買招標文件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0年07月05日至2010年07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時至11:30時,下午15:00時至17:00時(北京時間,下同),在阿壩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汶川縣漩口水田坪阿壩州抗震救災暨恢復重建指揮部)持下列證件(證明、證書)購買招標文件:
(1)購買人有效身份證及單位介紹信;
(2)注冊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3)資質證書副本;
(4)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園林綠化、電梯安裝除外)。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50元,售后不退。圖紙押金/元,在退還圖紙時退還(不計利息)。
4.3招標人不提供提供不提供郵購招標文件服務。郵購招標文件的,需另加手續費(含郵費)/元。招標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證件和郵購款(含手續費)后/日內寄送。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10年07月26日10點00分,地點為阿壩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汶川縣漩口水田坪阿壩州抗震救災暨恢復重建指揮部)。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招標人:小金縣文體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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