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20100701G5 |
---|---|
加入日期: | 2010.07.01 |
截止日期: | 2010.07.06 |
招標業主: | 達州市國土資源局 |
地 區: | 達州市 |
內 容: | 比選文件收費為2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
關鍵詞: | 招標代理 施工招標 |
項目編號 20100701G5 所屬地區 達州
項目名稱 達州市罐頭廠至二普地質災害應急治理工程施工
發布時間 2010年07月01日 截止時間 2010年07月06日15時
達州市罐頭廠至二普地質災害應急治理工程施工
比選公告
一、本項目經達州市人民政府以閱辦文件批示單2009年11月25日批準建設,比選方案已經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備案號為達市發改[2010]19號。本項目現通過比選方式選擇和確定中選人(承包人),誠邀符合資格條件的潛在申請人參與本項目的比選。只有報名參加了比選,并被隨機抽取到的比選申請人(即比選被邀請人),才有資格被比選人邀請參加比選競爭。
二、比選項目概況(表一):
比選人(項目業主) 達州市國土資源局
項目名稱 達州市罐頭廠至二普地質災害應急治理工程施工
建設地點 朝陽路罐頭廠段
實施時間 擬于2010年7月開工,建設工期90日歷天
工程規模(和/或標準) 治理面積約12500平方米
建設資金 市級財政專項資金
其他
三、比選內容(合同段劃分)(表二)
施工1 達州市罐頭廠至二普地質災害應急治理工程施工
四、資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資質要求:企業資質等級不應低于(包括):
國土資源部頒發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級資質。
(3)其他要求:
①隨機抽中的比選申請人必須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有效原件或加蓋鮮章的掃描件);②比選申請人近2年必須從事并已完成類似工程兩個以上(業績提供工程合同原件,收加蓋鮮章的掃描件);③采用A方式交納比選保證金的,應在截止時間前將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及銀行進帳回單復印件傳真或直接遞交至比選人,并在備注欄注明項目名稱和比選保證金字樣 。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加比選。
五、報名及購買比選文件
(1)請有意參加本項目競爭的比選申請人,到四川日報招標比選網報名并購買比選文件,比選文件收費為2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比選申請人應按“比選申請人網上報名特別規定”的要求報名。
(2)比選公告規定的報名時間最少不得少于3個工作日。各比選申請人網上報名時間為:從2010年07月01日網上發出比選公告之時起至 2010年07月06日15時 截止。
(3)比選申請人應在本規定的報名截止時間前,按報名的合同段分別提交比選保證金,具體金額見表三。比選申請人可選擇以下兩種(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選人提交。
戶 名:達州市國土資源局
開戶銀行:達州市工行鳳翎關分理處
賬 號:2317576629021904544
比選保證金必須通過比選申請人的基本賬戶,以銀行現金轉賬方式提交。
B.通過比選網站向比選人提供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證。
(4)比選人將根據合理低價的原則確定中選人。比選人以比選公告公布的比選最高限價的85%作為基準值。凡低于基準值中選的,中選人在提交履約擔保的同時,必須額外提交中選價凈價與基準值之差額2倍的差價履約現金擔保。
(5)報價要求。比選人可以要求比選申請人實行一次性報價或二次報價。比選人對比選申請人報價的具體要求見表三。
(6)本項目(合同段)比選人采用的報價方式、報價要求、最高限價、比選保證金一覽表
(表三):
合同段 報價方式 報價要求 最高限價 比選保證金 備注
施工1 D.被確定為比選被邀請人后報價 / 69.06 4
最高限價和比選保證金單位為萬元。
六、隨機邀請參加比選競爭的比選申請人
(1)比選人定于報名截止時間后的下一個工作日即北京時間2010年07月07日10時00分,在有關監督部門以及自愿到場的比選申請人的現場監督下,在達州市國土資源局公開舉行從四川日報招標比選網隨機抽取參加比選競爭的比選申請人(即比選被邀請人)活動,從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比選申請人中隨機選擇3個比選申請人參加評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報價方式的,比選人對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比選申請人按其報價由低到高進行排序,比選人只在報價最低的9個比選申請人中進行隨機抽取;采用D報價方式的,比選人在所有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比選申請人中隨機抽取。
七、聯系方式***
比 選 人(全稱):達州市國土資源局
地 址:***
郵 編:636150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傳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