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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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07.05 |
招標業主: | 廣州市中心區交通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 |
招標代理: | 廣州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 |
地 區: | 廣州市 |
內 容: | 投標人合格條件: 1、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2、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按國家法律經營。 3、投標人均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4、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二 級或以上級別施工總承包資質。(注:聯合體的,以資質等級低的一方為等級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