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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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06.08 |
招標業主: | 泗陽縣重點交通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 |
招標代理: | 江蘇鐘山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泗陽縣 |
內 容: | 規模: 工程全長約2000米 |
關鍵詞: | 監理 |
一、泗陽縣重點交通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 的京杭運河泗陽城區段航道整治一期工程施工監理已經批準投入建設,現決定對該項工程監理進行公開招標。工程資金來源國有資金,歡迎符合條件的有關單位參與投標。
二、江蘇鐘山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業主委托代理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三、工程規模:
(一) 工程地點:泗陽縣一號橋至泗陽船閘。
(二)工程規模: 工程全長約2000米 。
(三) 計劃工期: 150日歷天(其中:一號橋至桃源路段60天,8月底完成;桃源路至船閘段90天,11月底完成) 。
(四)質量要求: 合 格 。
(五) 工程造價: 約105萬元 。
四、招標范圍:工程施工監理。
五、本工程為一個標段。
六、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一)投標人必須具備:交通部門批準的水運工程監理丙級(含丙級)或建設部批準的港口與航道工程監理乙級(含乙級)以上企業資質。
(二)擬選派總監資質等級:水運工程或港口與航道工程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三)投標人必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四)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五)投標人在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問題。
(六)投標人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或者雖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近竣工驗收階段,并已向原發包人提供竣工驗收申請,原發包人同意其參加其他工程項目的投標競爭。
七、申請人于2010年6月2日8:30分至6月8日17:00分止(節假日除外),到泗陽縣招標投標服務中心(泗陽縣行政服務中心附樓二樓)報名。報名時投標單位授權的委托代理人本人須攜帶下列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二份:
(一)廉政準入通知書[投標單位授權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持下列(二)~(八)所有原件及投標人資格審查合格通知單到泗陽縣招標投標服務中心駐場監察室辦理]。
(二)單位介紹信。
(三)法人委托書(如法定代表人報名,則須提供法人代碼證)。
(四)投標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五)投標企業資質證書副本。
(六)擬選派的總監注冊執業資格證書。
(七)授權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證(第二代)。
(八)擬選派的總監與企業簽定的經勞動部門鑒證的勞動合同及養老保險手冊(含近期繳費證明)。
八、本工程在接受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逾期報名或投標企業授權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未參加報名的或按第七條規定提供材料缺少任何一樣原件的,一律視為棄權或資格審查不合格,取消其投標資格。
九、在資格審查時,上述原件如在年檢中或因其它原因無法提供,投標人需提供原件發證部門或年檢部門出具的有效書面證明。否則,招標人將取消其參加本工程投標資格。
十、評標辦法: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評標委員會應先對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的監理大綱進行評審,監理大綱符合要求的,再對投標人的投標報價進行評審。
評標委員會將對經評審投標書及報價有效的投標人,按照其投標報價從低到高進行排序,在排序中投標報價最低的為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在排序中投標報價僅次于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的為排名第二的中標候選人,依同法確定排名第三的中標候選人。
十一、本次招標不限制投標報名申請人數。經資格預審確定的潛在投標人不獲取招標文件或者獲取招標文件后放棄投標的,按蘇建招[2009]140號文中第十八條和十九條規定予以處罰。報名申請人在通過資格審查后,領取招標文件時須繳納150元招標文件工本費。
十二、本工程拒絕聯合體投標。
十三、招 標 人:泗陽縣重點交通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
報名地址:***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鐘山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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